关于对没收危险化学品的处置通告
关于对没收危险化学品的处置通告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处置没收的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具体物品情况见***),将采取竞卖形式对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处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生产经营范围包括油漆、稀释剂或乙炔、氮气。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竞买者可到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17时。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9号
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18398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7日
***:
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稀释剂 | 10L/桶 | 桶 | 5 | 天那水 |
稀释剂 | 3公斤/桶 | 桶 | 6 | 天那水 |
金你星油漆 | 3公斤/桶 | 桶 | 33 |
|
金你星油漆 | 13公斤/桶 | 桶 | 9 |
|
南海星油漆 | 13公斤/桶 | 桶 | 3 |
|
乙炔 | 2公斤/瓶 | 瓶 | 3 | 实瓶 |
氮气 | 13公斤/瓶 | 瓶 | 2 | 实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