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044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185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044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以南、合和大道以东GM-B01-4-1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9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B01-4-1地块位于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以南、合和大道以东,用地面积为26***7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安全设施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6〕0044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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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044高明区杨和大道以南、合和大道以东GM-B01-4-1地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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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044高明区杨和大道以南、合和大道以东GM-B01-4-1地块-布局2-布局1-Layout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