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佛自然资明闲认〔2020〕23号
闲置土地认定书
佛自然资明闲认〔2020〕23号
佛山市金圣源投资有限公司:
你方名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以南、翠园路以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佛高国用(2015)第060017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874.1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根据《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延期开发协议》约定,该宗地应于2017年10月23日前动工开发建设,于2020年10月23日前竣工。经核查,宗地目前尚未动工,已构成土地闲置。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以及第十四条规定的闲置土地情形的情况,我局于2020年5月11日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佛自然资明闲调〔2020〕4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该宗地地上的10kv电缆于2018年3月17日迁改完成后,宗地至今尚未动工开发建设,属权属人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黄建培;联系电话:0757-8828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