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水〔2022〕120号兴业县水利局关于兴业县山心镇葵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兴业县山心镇葵峰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兴业县山心镇葵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相关水资源论证结论及评审意见,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兴业县山心镇葵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玉林市兴业县葵峰村石马河支流,取水水源为石马河支流地表水,两个取水口地理坐标分别为东经109°47′55.91″,北纬22°46′59.04″,东经109°4754.92″,北纬22°472.59″。取水方式为引水。项目主要在葵峰村建设50m3蓄水池一座,铺设PE管道7850m,在葵峰村旺和洞屯建设简易滤池1座、50m3清水池1座,铺设PE管7500m。该工程属已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项目,工程建设可有效解决山心镇葵峰村和和洞屯饮水安全问题,受益人口2850人,同时能提高供水能力和供水保障程度,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兴业县山心镇葵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水。
二、经水量平衡计算分析,项目取水保证率达到95%,取水可靠。经检测,取水口所在河段现状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满足项目生活用水水质要求。总体上,水量、水质基本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项目取水用途为生活用水,设计供水人口3298人,设计供水规模386m3/d,取水口日最大取水量386m3/d,年均取水总量14.089万m3。项目人均用水定额为135L·人/d,符合《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19)规定的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均用水量≤140L/人·d要求。工程需水预测合理,用水指标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取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14.089万m3。
四、项目供水节水工艺、水量平衡分析及用水过程、节水潜力分析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项目生产用水符合定额管理要求。
五、兴业县山心镇葵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及上下游取、用水户影响不大。你单位应落实《兴业县山心镇葵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资源论证表(B)》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
六、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合水资源监控设备技术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规定,请及时向我局提交《取水许可申领表》办理取水许可证申领手续方可正式取水。
兴业县水利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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