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佛山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摄影大赛的通知
佛安办〔2013〕42号
佛山市安委办关于举办佛山市2013年度
安全生产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区安委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弘扬安全文化,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决定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佛山市安委办
承办单位:各区安委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6月14日。
三、 摄影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突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全面反映社会各界在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履行安全职责、创新安全科技、丰富安全文化、推动安全发展等方面的成就,讴歌一线安全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捕捉反映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安全保护、应急救援的重要时刻。
(二)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构思巧妙,内容真实,能正面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喜人变化。
(三)参赛作品应是数码电子照片(传统胶片版照片应自行转换成数码电子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数码电子照片规格为3M左右的电子文件(建议用RAW格式),电子文件须保留EXIF信息。每张作品必须统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并附上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四)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谢绝电脑创意改变原始图像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彩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合成、拼贴、添加、删改、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手法处理。
四、 活动安排
(一) 作品征集阶段:4月28日-6月3日。各区安委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调动本系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广泛发动镇(街)各级安全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活动,大力发掘身边的安全影像记忆,正面宣传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各区安委办上报照片数量不少于60张,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上报照片数量不少于10张。
(二) 作品评选阶段:6月4日-6月10日,由市安委办组织有关专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
(三) 评选结果公布阶段:6月14日前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广佛都市网上公布评选结果。
五、 投稿方式
(一)将参赛作品电子版直接提交至市安委办。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作品发送至41445658@qq.com。投稿者应把照片和文字说明分类存放,压缩打包后统一再进行发送。
(三)截止投稿时间:6月3日
六、 奖项设置
金奖8名,颁发获奖证书;
银奖18名,颁发获奖证书;
铜奖25名,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七、 其他事项
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站展示、出版画册(刊)等,不再支付稿酬(作者拥有比赛中和比赛之后发表作品的权利),主办方在按上述方式使用其参赛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合作作品注明全部作者姓名和参赛人姓名。
联系人:康培均,联系电话:82366973,传真:83992332。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