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扶丽居民小组商铺出租(第二次)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扶丽居民小组商铺出租(第二次)
招标公告
(HCN2016—126)
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扶丽居民小组商铺出租(第二次)项目定于2016年12月2日下午15: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扶丽居民小组办公室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莲花市场对面商铺为902.5平方米;
2. 标的物所在位置: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扶丽居民小组辖区内;+
3. 合同年限:4年;
4. 交易底价:20元/平方米/月;
5.递增情况:第三年起每年递增5%;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按季度支付租金(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60000元;
8. 履约保证金:标的物的3个月租金。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商铺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商铺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下午14时30至15时正
2.报名地点:荷城街道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扶丽居民小组办公室;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均为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12月2日下午15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扶丽居民小组办公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2日下午15:00前到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扶丽居民小组办公室,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竹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扶丽居民小组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88686199/150****6632
2016年11月24日
***:《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