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杨和镇石水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石坎区域挡水墙工程项目澄清修改通知书(01号文)
致:各投标单位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说明,原招标文件与此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4点投标人资格要求: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需同时持有“建筑业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
2、现修改为: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符合要求)。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