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示表(2016年高明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工程 建设 项目 主要 情况 | 项目名称 | 2016年高明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
项目实施单位 |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局 | |
项目经办人 | 李海彬 | |
拟实施时间 |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月20日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预算总额 | 19.8万元 | |
项目拟实施形式和理由、工程资质要求、概况 | 项目概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2016年高明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工作要求:1、项目要求:按照广东省水利厅、佛山市水务局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相关技术要求,按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时间要求完成2016年高明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2、投标人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作业绩要求:具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过往业绩或灌区、高标农田相关工作经验。 4.本项目投标控制价:人民币19.8万元。 合同期: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月20日。 合同金额:19.8万元。 报名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三楼水资源管理科。 报名需要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当作自动放弃。 发包方式是:于2016年8月31日下午3点在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三楼会议室以明标抽签方式来确定。 |
公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88212006 2016年8月24日
投诉电话: 882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