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南府办函〔2019〕93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
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实施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佛山市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能,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和政府投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模拟审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模拟审批”的内容
“模拟审批”是指在区审批管理权限内从立项到联合报建环节(不含联合报建环节)前的事项,对虽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对项目建设有明确意向的拟建设方(以下简称“项目建设方”),在暂不具备法定审批条件的情况下,各审批部门视同该项目建设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提前进入审批程序,对项目建设方报送的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模拟审批”意见。当该项目取得土地并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由项目建设方申请正式审批,各审批部门对土地取得前的“模拟审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出具正式审批文件。
二、实施范围和条件
申请“模拟审批”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一)符合我区优先发展产业导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县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类或对人工智能、科技、高新技术等产业具有较大拉动作用的项目,政府投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有利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使用的土地以国有建设用地为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参照实施。
(三)项目投资主体已明确。企业投资主体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企业登记手续(或新办企业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政府投资项目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
(四)地块的规划条件已明确。
(五)项目的建设资金已经初步落实或明确。
三、工作原则
(一)自愿申请原则。“模拟审批”以项目建设方自愿为前提,向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因“模拟审批”产生的设计、环评、能评、水保、图审等费用及不能转入正式审批的风险由项目建设方承担。
(二)高效运行原则。对进入“模拟审批”的项目要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实行后置部门提前介入、提前咨询、提前辅导。
(三)内部运作原则。“模拟审批”只作为项目审批内部运作的创新方式,“模拟审批”过程中出具的办理结果不具有行政审批文件的法律效力,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四)有效期限原则。经审批的“模拟审批”办理结果原则上有效期为1年。
四、操作流程
“模拟审批”分提出申请、“模拟审批”、文件转换三个阶段。
(一)提出申请阶段
1.项目建设方向区、镇(街道)综合服务窗口提交“模拟审批”申请表(详见***1)、承诺书(详见***2)等申请资料。
2.由区发改部门通过南海区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牵头会同各镇(街道),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区经济促进局及行业主管等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是否可进入“模拟审批”。
3.综合服务窗口将项目可否进入“模拟审批”情况告知项目建设方。
(二)“模拟审批”阶段
1.确定进入“模拟审批”程序的项目,“模拟审批”流程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流程图》(详见***3)执行,项目建设方提交“模拟审批”申报资料(详见***4)。
2.“模拟审批”不出具正式审批文件,不收取费用,审批结果原则上只在南海区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流转,原则上不打印纸质结果,所有申报资料由各审批部门保管。
3.“模拟审批”结果文件作为下一个“模拟审批”环节的依据。
4.“模拟审批”结果文件不能作为项目开工的依据,也不具对外效力。
5.不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作为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直接出具正式审批文件。
(三)文件转换阶段
项目建设方正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后转入文件转换阶段。其余未通过审批的事项按《佛山市南海区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要求和流程(以下简称“正式流程”)进行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1.“模拟审批”阶段申报的事项已通过且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公示后,项目建设方通过综合服务窗口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详见***5)。
2.各审批部门收到资料后,根据部门审批前后顺序,依法依顺序填写审批文件的日期,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所有正式审批文件。相关条件发生变更,由审批部门直接对“模拟审批”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正;无法直接调整修正的,需按“正式流程”重新进行审批。
3.项目建设方从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正式审批文件,如需交纳相关费用的,需交纳后才能领取。
4.文件转换阶段,项目建设方可同步按“正式流程”办理后续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外的事项。
五、告知承诺制
(一)公布实施的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事项清单适用于“模拟审批”流程。
(二)项目建设方在文件转换阶段同步按“正式流程”办理后续事项时,申请材料若涉及转换中的正式审批文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即项目建设方承诺在文件转换阶段后,申报下一环节前补齐相关正式审批文件(复印件),审批部门根据项目建设方提交其他材料在审批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未补齐相关资料的不得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对项目建设方的要求
1.项目建设方应认真分析项目情况,充分考虑自身需求,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原则上在审批过程中不得修改,避免出现审批事项的重大变更。
2.项目建设方根据项目审批要求及时编制各种方案、评价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向综合服务窗口递交相关资料。由综合服务窗口转交各相关审批部门,项目业主应积极主动与各相关审批部门沟通。
3.项目未通过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审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对牵头部门的要求
发改部门牵头开展项目确定阶段相关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和验收办公室牵头开展“模拟审批”和正式审批阶段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模拟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沟通协调审批部门和项目主体提出的各类问题,要做好“模拟审批”项目统一受理、***服务,加强同各审批部门的联系,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三)对审批部门的要求
各审批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列入“模拟审批”项目,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高效办事、优质服务,对“模拟审批”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按承诺时限的要求完成审批工作。建立审批工作内部协调机制,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首先受理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下一审批部门沟通、联系,提前化解审批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七、监督考核
“模拟审批”服务统一纳入我区绩效考评体系,对经联合会商确认属“模拟审批”的项目,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模拟审批”操作流程办理。
***:1.“模拟审批”申请表
2.承诺书
3.佛山市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流程图
4.佛山市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审批”事项材
料清单
5.文件转换阶段补充材料清单
***1
“模拟审批”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 (盖 章) | ||
投资主体 |
| ||
项目名称 |
| 总投资(万元)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性质 | |||
估算总投资(亿元) | |||
拟建设地点 |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2
承 诺 书
本单位(名称: ),投资人为 ,拟在南海区投资建设 项目,申请该项目进行“模拟审批”,现就该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本投资人将按时、积极提供所有申请资料,且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二、若未能成功取得土地,在“模拟审批”阶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投资人承担。若因投资项目方案变动造成的时间延迟或经济损失由本投资人承担。
三、取得土地后,按规定交纳各项规费,同时按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模拟审批”文件转换正式文件的手续,并提交相关部门。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