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6〕118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
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区经贸局制订的《佛山市南海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日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
《广东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中把佛山市确定为全省六个建设节约型社会试点城市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支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推进我区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性
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管理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管理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但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也同步增长,经济增长方式未得到根本转变。原材料价格飙升,电力和土地资源紧缺等诸多资源问题正逐渐成为制约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瓶颈。我区改革开放以来所沿用的传统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与我区资源能源紧缺的现状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而随着我区经济建设以及构建富裕和谐南海的持续推进,将会形成更加庞大的资源需求。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区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富裕和谐南海的重要保障。
二、具体目标
根据佛山市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关文件精神,具体目标分为近期(2006年)和“十一五”期末(2010年)两个阶段。
(一)到2006年,每万元GDP能耗下降到1.04吨标准煤;每万元GDP的取水量下降到165吨;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40%以上,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0%;耕地面积保持不少于1.17万公顷(17.5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23万公顷(33.5万亩);万元GDP的SO2(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0千克以下,万元GDP的COD(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6千克以下;启动再生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产业体系的建设;全区清洁生产企业增加3家,推出10个污染治理效果明显的典型案例。
(二)到2010年,每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83吨标准煤,“十一五”期末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年均下降4.5%;每万元GDP的取水量下降到105吨;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50%以上;全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耕地面积不少于1.10万公顷(16.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23万公顷(33.5万亩);万元GDP的SO2(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6千克以下;万元GDP的COD(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1千克以下;基本建立起再生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全区清洁生产企业达12家,节水型示范企业12家,推出50个污染治理效果明显的典型案例,建成 1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工业园。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节约能源
1. 推进工业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启动实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建立有效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系统。针对我区传统支柱产业耗能大的特点,切实抓好电力、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纺织、机械装备等工业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在企业中广泛推广应用一批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节能技术,优化生产工艺、挖掘设备潜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大力挖掘管理节能,重点关注和指导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对耗能大户制定用能指标,层层量化分解,实施考核。
2. 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公路运输方面,针对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大规模进行道路交通建设的情况,对交通项目建设要严把工程招标关,促使施工企业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发展集装箱运输;提高及改善道路路面质量,及时对区内道路进行整修;推进运输企业集约化经营,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运输效率;鼓励购买高质量、低污染、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车和低油耗汽车;建立便捷、快速的公交运输系统;尽快进行公共交通系统规划,鼓励以公共交通方式作为出行的主要方式,支持大运量、快速度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水运方面,通过实施船舶技术标准,加速淘汰老旧船舶;发展大宗散货专业化运输和多式联运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优化船舶运力结构,提高船舶平均载重吨位。
3. 推行建筑节能措施。以公共建筑的节能降耗为重点,加强建筑工程监督,在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把关;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工程强制性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组织开展全区的建筑节能专项大检查,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情况,对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标准的工程项目限期进行整改;新建住宅严格实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采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加快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利用;限制直至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以粘土为原料的粘土建筑制品;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广泛推广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市政工程管线铺设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避免各自为政,反复开挖路面。
4. 引导服务业和民用节能。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推广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电器和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在民用建筑中广泛推荐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特别要大力推进LED(发光二极管)应用于灯饰工程,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的标准;派放节能小册子,告知市民在生活中节能的小窍门和小知识,让市民关注生活中每一个节约能源的细节。
(二)大力节约用水
1. 加强节水工作。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广经过合法认证的管材,降低水管渗漏,到2010年年底前,将自来水管输漏失率减少到9.6%以下。积极引导和鼓励使用再生水,推进废水循环利用和中水回用工作,在新建公共设施、居民小区规划建设中推行中水回用管线设计,推进建设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有条件的镇村也要逐步推进中水回用;农田合理灌溉;加大工业废水重复利用设施的投入,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逐步实现电厂冲灰水的“零排放”;城市建筑节水方面,着重抓建设、施工环节执行节水标准和节水措施,支持推动雨、污分流基础配套建设,提高水资源再生利用率。
2. 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污水治理力度,控制污水排放总量。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水质,增加可利用水源的范围和总量;制定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严格限制地下水过度开采,并强化水功能区管理,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和入江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加强对水功能区和排污口的实时监测,严格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加快已列入国家规划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增加处理能力;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和垃圾收集系统建设,扩大覆盖范围;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治理河流污染,严禁在河流及其滩地放养家禽畜,推行家禽畜圈养。
3. 合理确定用水定额,理顺水价结构。根据省、市有关用水定额和年度用水计划的规定,合理确定我区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定额、工业企业和市政行业用水定额;适当拉大各级用水量间的价差,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加快“一户一表”工程建设,2008年年底前全区完成“一户一表”安装并实施阶梯水价,促进节约用水;限制高耗水企业在缺水地区布局和发展;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适当提高征收标准,使水资源费在供水价格中所占的比重逐步趋于合理;强化征收措施,适当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4. 推进农业节约用水。积极调整农作物布局,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在缺水地区培育和推广耐旱的优质高效作物品种。
(三)大力节约原材料
1. 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在工业节材方面,加强对金属材料加工与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指导企业按照规范设计项目,尽可能优化并采取资源消耗水平较低的工艺技术;在农业方面,积极推广使用农家肥,鼓励稻秆回田,减少化肥用量。在建筑节材方面,积极推广新型墙材和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混凝土;探讨用建筑垃圾替代混凝土进行打桩等公路建设节材技术。
2. 节约木材,开发木材代用品。积极调整原料结构,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包装材料等领域的应用比重,积极推广竹材并寻找其他代用材料。加大对废旧木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对新鲜木材的需求。
3. 改进产品包装,节约包装材料。引导包装行业转变观念,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减少因过度包装而导致的资源浪费;引导消费者转变观念,倡导简洁实用型、易回收利用、易降解、易处置的包装;加强监督检查,凡生产、销售列入国家或我市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报废或包装物使用后进行回收;改进大宗原材料产品包装方式,在化工、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中推广运用大吨位包装袋,在轻工行业积极推行轻质包装材料,在摩托车行业推行多车包装方式。
(四)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1. 制定规划,贯彻落实集约用地原则。坚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一是认真抓好我区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按照规划安排用地,提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约束力;研究提出交通、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节约用地的意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镇发展用地合理布局。二是国土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根据文件明确规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指标,认真把好工业项目准入关,保证项目优质、上档次,防止圈占土地、变相使用土地等现象。三是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集约型工业园区评估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办发〔2005〕52号)提出的集约用地、科技创新、环保建设、管理建设等各类指标,开展对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项目准入标准和土地使用情况的检查。
2. 严格耕地保护,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负责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求发展。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采取退宅还耕、山坡地整理、用地改造、收回废弃土地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高土地质量,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或新增建设用地;适当提高农地转用成本,特别是提高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成本,通过提高用地门槛,尽可能少占用农业地;确保全区2.23万公顷(33.5万亩)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和占补双平衡。
3. 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在全区范围内调查城镇闲置用地,加大闲置土地回收处置力度,复垦农村废弃地,尽可能使用存量土地;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通过收取土地闲置费、制定闲置土地开发计划、收回储备或调整置换等多种方式加快处置和开发利用;对低效利用的土地,在搞好调查的基础上,拿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如利用土地收购储备职能,整合低效利用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
4. 加强住宅用地管理。坚持建设多层、高层商品房为主,从严审批低密度住宅项目用地,加快旧村和城中村改造,逐步停止对单家独户的宅基地的审批,引导农民“出村进城”,鼓励兴建农民公寓。村镇集体用地要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促进农村建设的节约集约用地。
(五)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1. 优化产业结构,建立循环型产业体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做好主导产业的规划与策略研究,以产业园区为依托建立集约型、循环型的产业体系。在存量方面,要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陶瓷、有色金属加工、纺织、制鞋、化工、塑料、电力等产业,坚决淘汰和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及企业,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的发展;在增量方面,要通过制定和完善行业准入条件等措施,调高投资项目的进入门槛,大力发展生态型、环保型、节约型产业,推进环保技术开发及成套装备的产业化、国产化,建成一批示范性环保工程。
2. 大力开展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鼓励以废弃物为原料的生产。在废弃物产生环节上,加强对电力、陶瓷、化工、造纸、纺织印染、塑料等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上,要研究实施再生、循环和综合利用的生产工艺,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积极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旧机电产品、包装废弃物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加大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力度,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适度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当前重点要保证已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拓展火电厂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的运用领域,鼓励利用粉煤灰生产水泥,利用脱硫石膏生产新型建材产品。
3. 鼓励构建循环式生产方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总体原则指导下,合理确定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形成循环式的生产模式;开发区和园区要按照循环经济模式组织开发建设,进入开发区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企业之间尽量实现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的共享,集中供热供气,实现废物与副产物的相互利用,从而形成企业或产业之间的生态网络,减少对外部资源的消耗。
4. 继续大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减少废物产生。加快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引导企业广泛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加强电力、化工、医药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对陶瓷、纺织印染等污染重、急需治理的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对重污染型企业实行技术改造,按照环保要求组织生产;在清洁生产领域大力加强与发达国家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建南海区清洁生产促进中心(设在区经贸局),作为我区实施清洁生产的技术依托机构,提供清洁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立清洁生产专家库和信息库;积极推广列入清洁生产目录的技术、产品,鼓励企业申报省级清洁生产企业,培植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的典型;通过政策鼓励扶持,推进镇(街道)、企业在清洁生产方面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改造,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六)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是构建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前提。因此,要开展节约型社会的试点和建设,就要实现六个根本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消费、出口、投资三驾马车共同拉动增长转变;产业结构要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增长向工业加快发展提升带动服务业、农业增长转变;增长动力由主要依靠要素、投资驱动增长向通过自主创新的创新驱动增长转变;产业分工由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区段向研发、制造、销售的全区段延伸、完善产业链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由“南海制造”向“南海创造”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由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式直线过程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转变。通过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使我区的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基础上。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活动。区政府成立南海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经济贸易局。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目标和任务,全力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要强化干部教育,使各级党政干部树立起可持续发展观念,增强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忧患意识,把节约资源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抓好社会宣传,结合每年度的节能、节水、节地等宣传(日)主题,深入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区内新闻媒体要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对浪费资源、破坏资源的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加强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资源、重视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规划引导
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和措施融入到各项规划中去,并且要加快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整体规划和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要建立健全节约型社会的统计、考核和奖惩制度。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分解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自己的职能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四)优化产业结构
结合我区的实际,一是加快改造提升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金属材料加工及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纺织印染等产业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提升,采取有效措施,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引导企业向高技术、深加工、低物耗和无污染方向发展。二是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精密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汽车零配件产业、新家电和医药产业。三是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加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要求,压缩和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逐步关停一批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四是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根据我区的资源条件和区域、行业特点,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
(五)加快技术进步
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将节能、节水、降耗、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作为我区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的重点,突破制约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把现有的科技三项费用和设立技术改造资金优先支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和改造项目,通过举办信息发布会、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和产学研联合会等方式,加快组织开发、推广应用成熟的资源节约先进技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核心技术与设备,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奠定技术基础。
(六)完善政策体系
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全面整理国家和省的有关扶持政策,加强综合协调,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在财政中安排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专项资金,用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宣传培训和能力建设等工作。支持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深化企业改革,鼓励企业研究制定有利于建立生态工业网络的经济策略。在消费流通领域,继续建立完善绿色产品的标示制度,鼓励公众购买绿色产品,带动社会绿色消费。
(七)依法加强监管
一是切实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抓好《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水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化执法力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机构、公共场所的资源节约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重点用能企业以及重点用能设备,开展用能设备能源利用效率测试或电平衡测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增列资源节约篇章,并委托相关机构审核。建立节能监测中心,对重点用能企业以及重点用能设备实施检测。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建立起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节能行政执法队伍。
(八)机关单位率先垂范
各级机关要按照《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的通知》(佛办发〔2005〕69号)的要求,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严禁滥用公款消费,杜绝办公浪费,精简各类会议,严格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降低办公成本。采取严格的节约措施,突出抓好节约用电、用水等工作,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公务人员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建立政府机构节能指标体系和考核奖惩制度,以公务人员人均用电、用水等指标为考核依据,每年度对在开展节能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活动中取得成效的政府部门进行奖励。到2006年年底,各级机关全部通过市规定的有关节能指标的考核,实现节约型机关。
(九)抓好试点和示范推广
从企业、园区、社会三个层面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试点工作。在企业层面,大力培育清洁型、生态型企业。鼓励企业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到2010年年底,全区清洁生产企业达12家,其中桂城2家、罗村1家、九江1家、西樵2家、丹灶2家、狮山2家、大沥1家、里水1家;节水型示范企业12家,其中桂城2家、罗村1家、九江1家、西樵2家、丹灶1家、狮山2家、大沥2家、里水1家。在园区层面,积极建设生态型工业园区。加快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进度,充分发挥其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各工业园区倡导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绿色招商,积极引进建设配套互补型企业和项目,实现企业间废物和副产品的交换及基础设施资源的共享;推行园区的清洁生产,在污染物集中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工业三废作为资源在企业间循环利用。到2010年年底,南海国家生态工业园要建成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工业园,并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他工业园区也要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的建设。在社会层面,积极创建节约型社区和建立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在社区内充分体现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的综合应用。构建合理的“废物—再生资源—产品—用户”的循环利用的物流网络;逐步建立起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利用体系;推进绿色消费,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到2010年年底,全区建立起3个示范性的节约型社区,其中桂城、西樵、大沥各1个。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试点实施阶段(2006年6—12月)
南海区召开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动员大会。
各镇(街道)和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和职能,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有关任务分解的要求,制定出各自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具体工作方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和措施。区委宣传部要协调组织区内各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动员全社会一齐关心、共同参与。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以及有关职责分工和任务分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区一级确定区建设局、环保局、经贸局、水利局和国土资源分局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重点单位,分别推进建设、环保、能源、水资源和土地等领域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社区一级在桂城街道办事处选择1个社区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试点工作重点单位;园区一级以南海国家生态工业园为试点工作重点单位;镇(街道)一级以大沥镇为试点工作重点单位。
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成效。报告时间为下一季度第1个月的15日前。2006年年底,各成员单位对本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和奖惩建议。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对各镇(街道)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框架内,分值占10%。
(二)深化阶段(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
及时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和做法,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制定规章制度,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区领导小组每年确定工作计划和重点,明确目标和任务,不断深化各项工作,确保“十一五”期间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每年年底,区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评价小组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评价意见和奖惩建议。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约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