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佳水岸新都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6-02-15至2016-02-1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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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宇佳水岸新都花园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联合验收)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广东金融高新区B区C-01、03、04地块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广东金融高新区B区C-01、03、04地块,总投资113000元,总建筑面积65580.53m2,总计容建筑面积为63935.05m2,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5.48㎡。主要建筑规模包括:32层住宅楼2栋、30层住宅楼2栋,35层住宅楼1栋,配套裙楼商铺(设有餐饮,尚未进驻)。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项目施工期间做好水土防护措施,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引入市政管网。 2、项目施工期通过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粉尘对外产生的影响。 3、项目方合理安排施工期间的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施工场地进行围蔽等措施,减少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引入平洲污水处理厂。 5、项目设置专门油烟管道,油烟通过管道引致楼顶排放。 6、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过排风系统收集后引至地面排放。 7、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