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促进辖区服务业发展
为加快容桂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容桂产业结构,真正体现“简政强镇”的改革成果,市场安全监管局容桂分局在前期充分调研和缜密思考的基础上,就如何促进容桂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若干意见,得到了容桂街道办的充分肯定和支持。结合容桂分局的若干意见,容桂街道办于本月23日正式以容桂街发[2010]24号《关于加强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文。
依据该文件,容桂街道办事处政府特别是工商登记机关对辖区服务性企业将给予大力扶持,并相应实施一系列的宽松登记政策:
一是鼓励宾馆服务企业申请国家旅游宾馆星级评定。对在宾馆建筑物内、为星级评定提供所需配套的娱乐服务项目的申请,经公示、听证无异议后,放宽经营场地与民宅、医院、车站的距离限制。
二是拓宽“住改商”的辐射范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取得四邻和居(村)委会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已取得房产证的临街住宅首层(不含封闭式居住小区、非水源污染区内的住宅)作经营性用房,从事低污染的商贸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咨询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广告服务业、设计服务业、中介服务业、美容美发服务业、饮品零售业等。
三是扶持新兴服务业的发展。以创意产业园为依托,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动漫与网络游戏业、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业。对园区内服务业企业的登记申请,开通工商登记的“绿色通道”,凡不需要前置审批的申请,只要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实行当场核准登记;对园区内没有房产证的经营场地,只要产权明确,允许申请人凭园区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工商登记。
四是加大对服务业商标的培育,帮助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提升服务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争取在三年内服务业商标注册率达到20%,实现容桂服务业驰著商标“零的突破”。对新确认的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等名牌产品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上述文件精神的贯彻与落实,将进一步减少容桂服务业企业的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降低服务业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大力促进辖区服务业市场主体的壮大和良性发展。对容桂辖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综合运输、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等服务行业必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强大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