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特殊药品节前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特殊药品监管,严格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药用渠道,近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特殊药品节前专项检查,对辖区的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突出规范性、安全性要求,确保“两个落实”。一是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提高特殊药品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特殊药品管理有效安全。二是落实安全措施。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和落实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防盗报警和视频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落实“三专”(专人负责、专库双锁、专用帐册)管理措施,购销数据是否及时上传监管平台并实现可查、可控、可追溯。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共检查1家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1家咖啡因使用单位、2家特殊药品区域批发企业、6家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通过检查,有效督促被检查单位加强节前特药安全管理,落实特殊药品安全管理措施,帮助企业消除安全管理隐患,最大限度地杜绝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发生。
据悉,去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特殊药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采用现场检查和电子监管相结合的形式,对辖区内的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以及使用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同时指定专人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动态监控全市特殊药品生产、使用、经营情况,实现特药单位的生产、进货、销售、库存、流向、使用的全程动态监控,最终达到将特殊药品监控到"一针一片"流向的目标,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用药安全。
佛山市局药品安全监管科 区瑞华 供稿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