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下月实现医保全民覆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月1日起实施,每人每年190元,区镇两级财政各负担20%,个人负担60%
●本年度办理参保缴费时间从2006年6月16日起至7月15日止
从今年7月1日起,南海城镇居民同农村居民一样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昨日,南海召开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会议,推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举标志着南海实现了“全民医保”,进一步走向和谐。
□和谐南海
城乡居民同享医保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把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一起纳入参保范围。”经过近两年的反复论证,今年5月15日,区委区政府联席会议作出这一重大决策。
昨日的会议上,副区长孔耀明指出,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旨在形成一个全民覆盖的医保体系,让全区109万城乡居民都享有医保,体现南海社会的公平。
据介绍,此前,南海已先后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28万人参保,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有69万人参保。南海现有37万城镇居民,约有17万已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有20万城镇居民未纳入医保体系。随着农村医保作用的日益彰显,城镇居民要求享受医保的呼声越来越高。
对此,南海区高度重视,早在农村医保实施当年就将其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调研,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出台了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
□稳健推进
农村医保的“升级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说是农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次“升级”。
农村基本医疗保险2004年开始实施,经过两年多的发展,政策成熟,管理规范,各方利益均衡。南海这次推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沿用了这一模式,是将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改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参保对象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城乡居民。
据介绍,凡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的南海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入户人员参保有一定的门槛。缴费方面,每人每年190元,区镇两级财政各负担20%,个人负担60%。待遇方面,参保人可在佛山和广州选择非营利性医院住院,但需事前登记;参保人在定点医院住院,超过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扣除不纳入报销范围的费用后,1万元以下部分报销70%,超出1万元部分报销80%;起付标准一级定点医院为500元,二级定点医院800元,三级定点医院和非定点医院1500元;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每人3万元。
□齐心合力
部门配合村居挑重担
据介绍,在参保方式上,农村居民由所在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城镇居民由所在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以居委会为城镇居民的参保单位,主要是为了便于管理,更好地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居委会主要负责向居民宣传政策、组织辖区居民参保、协助征收保险费等。每个居委会将聘用一个专职人员经办医保工作,社保部门近日将对这些人进行业务培训。
孔耀明指出,目前,由于国情区情所决定,南海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只能保障基本医疗。今后,区里将进一步研究大病、重病医疗保障措施,更好解决因病致贫问题,让群众得到更大的保障。
居民声音
医保进社区
居民乐开怀
本报讯(见习记者 黄国丽 通讯员 吴镇华) 得知南海区从7月1日起,将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很多社区居民都对此表示支持和欢迎。
低保户
家庭情况:汤姨的丈夫去年三月份因病去世,目前还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大儿子在上大学,小儿子还在读初中。平时夫妻两人都是靠做零碎工支撑生活,家庭收入无保障,目前是桂三社区的低保户。
汤姨听说了居委即将推出医疗保险,她非常高兴,她说:“我一直都希望有医疗保险,但就我们家的情况,是没有办法支付的。以前在厂里工作的时候,厂里也曾经要求过参加医疗保险,但是因为经济困难,我都没有参加。这次政府出台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真是太感谢了。多谢党和政府对贫困老百姓的关心。”
临时工
家庭情况:如姐嫁入南海多年,是桂一社区多年的居民,丈夫已经因病去世,家里三个儿子已经就业,没有老人。
她说以前做临时工,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之前农村都有医保,为什么我们城镇的居民反而没有呢?这次推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有自己的份,真是太好了!”
开始,如姐以为是一个月交114元,后来听到更正说一年才交114元,她大呼“抵呀”,她说:“我支持,一定参加。如果自己没有事情,不需要住院,那就当作支持别人了。而且,我也会发动儿子也来参加。保个平安嘛!”
下岗工人
家庭情况:群姐是育才社区多年居民,以前是个体户,卖了17年猪肉,后来因右手肩周炎,两年前下岗在家,本人没有参加过任何保险。丈夫是和顺的农村户口,有医疗保险。在私人企业上班的儿子和80岁的老母亲,都没有医疗保险。
她说:“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我们会参加保险的。目前,家里的情况不是太好。虽然一年缴纳医疗保险费114元,不算太多,但始终也是家里的一笔开支。如果缴费能更低一点,那是最好的了。对于医疗保险,我想每个人都是需要的,因为将来的事情很难预料。有了保险,将来的生活也就有了保障。”
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1、哪些人可以参保?
凡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的南海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6年5月15日以前(含当日)入户南海的居民,可从2006年7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6年5月15日以后(不含当日)入户南海的居民,入户满3年后方可参保(通过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迁入的人员及其随迁直系亲属不受此条件限制)。
2、参保是自愿还是强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自愿参保与相应制约相结合,凡同一户口簿上的人员,如有一人不参保,其他人员均不得参保(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累计3年未参保的,失去参加本保险的资格。
3、参保人个人一年缴费多少?
2006年度(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保险费标准为每人190元,由区财政负担38元,镇(街道)财政负担38元,参保人个人担114元(农村居民由村委会、村民小组及参保人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
4、参保人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交纳保险费吗?
不可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统一向本村(居)居民收取个人缴费,存入扣费账户,社保部门委托银行每月在规定时间扣收并转入财政专户。
5、对特殊人群有何优惠?
未参加南海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五保户、优抚对象(指政策要求实行医疗补助的对象)等特殊人群,经区民政局核定后,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统一参保,保险费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各负担50%。个人毋需缴费,享受与其他参保人一样的待遇。
6、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参保人不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发生同时参保情况的,则由村(居)委会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保手续。
7、对女性参保人有什么特殊政策?
女性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生育的(孕期足28周,不论正常分娩或难产、多胎或单胎、活婴或死婴或夭折),在生育后三个月内,凭社保卡、准生证和出生证(或者出院证明)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办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300元。
8、有哪些定点医院?
有以下定点医院:南海区人民医院、南海区中医院、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南海区各镇医院、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南海狮山华立医院、南海区罗村福利院、广东省西樵山复退军人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平洲分院。
9、到定点医院住院须知
入院:当天凭社保卡、身份证(16岁以下凭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在医院入院登记处办理社保住院登记,如果属危重病急诊入院的,可以先住院,3天内补办登记手续。
住院期间应注意:1、随身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以备社保人员核查;2、注意核实《自费项目确认书》上的内容并且签名确认;3、住院期间不能挂床住院(离院回家过夜)。
出院:参保人办理出院时,付清个人自付费用后即可离院,无须办理其他手续。
10、到非定点医院住院须知
入院:由本人或代办人先到当地社保办或村(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是危重病急诊入院的,可以先住院,3天内补办登记手续。
住院期间应注意:1、随身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以备社保人员核查;2、向主诊医生说明自己属医保参保人,要求选择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物及诊疗项目,以减少自付费用;3、住院期间不能挂床住院(离院回家过夜)。
出院:先由个人垫付全部住院医疗费,出院后3个月内携带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本人农行或信用社活期存折结算账户复印件到当地社保办办理报销。
11、可以报销多少医疗费用?
(一)因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应由参保人自付的费用后,纳入报销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报销70%,1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
2、因转院、恶性***手术、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手术而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按在定点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3、非上述情形到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定点医院支付比例的50%核报。
(二)一年内累计可报销最高限额为:3万元。
12、哪些情况不予报销?
以下十种情况不予报销:
(一)挂床住院或同时在两家以上(含两家)医院住院治疗的;
(二)超过7天的出院带药,住院期间外购药品(即非住院医疗收费收据),病历无详细记录的药品和检查治疗费用,家属、陪人等非当事人的检查、治疗、用药;
(三)门诊、急诊、留观、家庭病床的一切费用;
(四)国内医院华侨港澳病房、疗养院、康复医院(定点医院除外)以及非普通病房住院诊治的一切费用;
(五)因婚外不良性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
(六)生育、工伤的医疗费用;
(七)属于他人责任承担的医疗费用(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伤害等);
(八)属于违法违纪或个人过错发生的医疗费用(如吸毒、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本人责任的交通伤害等);
(九)在入狱服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13、一年3万元的最高限额不够用怎么办?
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发生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即3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依靠自己、家庭及社会关系的力量仍无法解决的,可由本人或其家属向镇(街道)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14、参保人怎样选择医院就医,才能得到更大的方便和实惠?
参保人选择医院就医应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以使自己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实惠:
首先,应考虑自己病情医治的需要。现在区内定点医院的医疗技术、设备水平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对大多数疾病都能准确诊断和治疗。因此,除非是很明确的一定要到区外高等级医院治疗的情形,其他的都宜在本镇(街道)的定点医院就医。如果确定需要到区外大医院治疗,应通过转院的形式出去,这样做有两大好处,一是报销比例会高一点;二是区外医院的技术优势各有不同,通过定点医院的行家帮助你选择医院,更科学一些。
其次,应考虑经济上的负担。区内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低、报销比例高,患者住院成本低,而区外医院起付标准(1500元)是区内一级定点医院(500元)的三倍,报销比例达不到定点医院的一半。
再次,应考虑手续繁简问题。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患者只需带身份证、社保卡在定点医院的社保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入院,出院时可直接在医院办理现场报销结算。而在区外医院,入院手续相对复杂,出院时还需先垫付全部费用,然后携带有关资料回当地社保办事处办理报销手续,手续相对较繁、时间较长。
温馨提示
参保缴费16日开始
1、办理参保时间
本年度办理参保缴费时间,从2006年6月16日起至7月15日止。
下年度办理参保缴费时间,从5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其他时间不办理参保,以下情况除外:
1、新生儿办理入户一个月内;
2、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一个月内;
3、通过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迁入的人员及其随迁直系亲属。
以上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折算应缴的医疗保险费和可享受的支付限额。
2、参保所需材料
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1份。
3、参保人缴费方式
参保人到所属村(居)委会领取《中国农业银行存款凭条》,再到指定农业银行网点缴款,持缴款回执交回村(居)委会领取《佛山市南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专用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