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翔丰楼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429号
关于翔丰楼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翔丰楼单体建筑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林润法
二、项目名称:翔丰楼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南侧
四、申报类型:建设方案修改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 地下室发电机房位置变动,电配电房由地下室移至首层。
2. 地下室车位调整,由45个变更为49个。
3.首层机械停车库面积减少,车位由44个变更为30个,物业管理用房和消防控制中心位置变动。
4.天面层增加消防水池,导致立面、剖面图变化
翔丰楼此次修改,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基底面积等经济指标均不变。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该地块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6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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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