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将以党的十八大和******系列***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部署,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突出重点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矫安帮等重点任务,以创建“法治南澳”为目标,以打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建设文明海岛”为重点,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有序进行。
一、突出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县委政法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精神,突出抓好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学习好、贯彻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鼓足干劲,凝心聚力,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任务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矫安帮等重点任务,推动整体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服务“创文强管”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法律服务需求。局各股室(处)及各司法所要立足本职工作,制定方案,专人负责,定期服务基层,总结提炼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将实践中的新亮点、新典型培育出来,总结复制推广。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实体平台、网络平台要融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综合服务等业务,逐步发展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调度指挥中心和资源调配中心,实现整体谋划、有序推进。加快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市、区(县)、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上下联动,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广东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我县的运行工作,打造网上法律服务大厅,实现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有机融合,为群众提供一网式公共法律服务。
3.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构建大普法格局。以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推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较为完善的普法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完善细化执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制度。建立典型普法案例库,构建线上线下并行联动的法治宣传产品服务体系。推动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到100%。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工作部署,推进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开展法治创建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围绕基层治理法治化,开展基层常态化普法教育。
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多举措为南澳县创文活动提供服务。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宣传活动,营造遵纪守法的文明校风;建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创文活动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机制,为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缩短涉及创文事项公证案件的办理时间,提速服务创文活动。
5.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调解工作格局。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向矛盾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延伸,配合全县创文强管行动,加强对涉农、劳资、环保、信访、医患等纠纷以及群体性纠纷的排查化解。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落实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对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根据案件的性质、难易程度、影响大小、工作质量,按不同标准和“一案一补”原则发放办案补贴。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
6.深入推进律师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支持、引导律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律管部门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律师管理制度。
7.规范提升律师服务村(社区)工作。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完善台账、抓好试点,实现提升服务质量目标。
8.推进公证体制有序改革,推动公证服务创新、延伸和转型。下大力气解决公证服务资源不足、公证队伍发展缓慢甚至停滞、公证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强化质量监管,持续推进公证规范化建设、廉政建设、质量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公证业务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办证流程、提交材料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公平、公正、公开、干净办证的氛围。县公证处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研究制定方案,全力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等新兴服务领域和形式,缩短办证时间,落实便民服务措施。
9.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援服务窗口建设。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专项维权活动,多渠道服务困难群众,实现援助数量比去年有较大提升。在标准化法援服务窗口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法援工作规范化,促进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社矫安帮工作
10.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要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考核、帮扶教育、电子监控、档案建立等工作落实。要大力提升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处置。
11.加强培训提升素质,落实社区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和解除矫正等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举办社矫工作业务培训班,提高社矫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推进社区矫正“一镇一街一就业基地”、区(县)社区矫正中心和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基地建设。
12.提升社区矫正信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定位监控功能及抽查通报制度,力争保持电子监控覆盖率90%以上。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电子手环监控”试点工作和“社区矫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试点工作。
13.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机制。落实基本信息沟通对接机制,确保刑满释放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确保“人员及时接受,档案规范制作,帮扶积极开展”。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发挥安置帮教基地职能作用,以衔接促帮教,以培训促安置,推动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四大保障
坚持“强基础、促规范、办实事”工作思路,把“***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队伍建设、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督查考核保障体系建设。
(一)强化队伍建设
14.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全力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明确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坚持将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以党建工作引领和推动各项业务工作。
1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五个过硬”的要求为指引,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的中心工作,改革创新、严管厚爱,加速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16.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不给自己找托词、不给自己留后路,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政令畅通、机关作风、工作效率、完成任务、纪律规矩等方面开展检查,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为全县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二)强化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
17.加强法制工作。要把司法行政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作为大事和基础性工作来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健全制度,规范执法执业行为,提高规范化、标准化和透明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权责清单,确保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做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18.强化行业监管,确保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研究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的职责责任、管理措施、制度等举措,推进管理能力,规范管理行为,促进管理效果。健全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进诚信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与自律机制,完善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19.加强司法所阵地建设。摸清当前司法所发挥职能、存在困难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普遍性问题,贯彻落实司法部即将出台的《司法所管理办法》,以《广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基本指引》为抓手。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各专职人民调解员,确保全县购买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落实到位,全力促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五落实六统一”的要求。
20.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做好安全生产后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厅推广应用这一首要任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县、镇(街道)司法行政专网互联互通。扩大“南澳司法”微信、微博公证号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树立和展示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日常管理和检查,全力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持续安全稳定。
(四)强化督查考核
21.压实责任加强督办,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局各股室(处)、各司法所要制定督查督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督查程序、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加强对重点指标和重点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和重点督查。要理清任务清单,理清责任清单,理清问题清单,倒排工期,全程跟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认真总结近年来绩效考评经验,不断完善指标体系,抓实常规工作、突破重点工作、呈现亮点工作,把专项工作实绩列为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纳入相关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坚决进行问责,增强考核的全面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导向性。
南澳县司法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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