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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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公明、光明办事处,新区各局(办、委、大队)、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新区属各企业:
《光明新区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已经新区管委会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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