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关于做好短时强降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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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各工程管理科室:
为切实保障项目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科室督促监理及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关于做好短时强降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深光建工〔2019〕72号)要求,对项目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禁止复工,尤其是涉及水利工程,工程科室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督促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全面停工并清查影响行洪施工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务必及时处置并报告。
请各工程管理科室将此通知及时下发至各在建项目监理及施工单位。
特此通知。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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