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拟推行环保顾问和环保主任双重制度
7月5日,光明新区召开环境保护源头防控工作会议,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周辉出席,新区环保、经服、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部门及全区6个办事处、31个社区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了新区工业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及国家省市落实环保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要求,通报了8起涉及未批先建、擅自增加生产工艺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追责典型案件。
会议指出,抓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核心是抓好污染源头防控。新区正在研究推行环保顾问制度,对新区拟引入的物业进行环保准入把关,各办事处、社区、国有企业在引进企业前,先咨询环保顾问意见,以保证引进企业符合环保审批和备案要求。同时,也将推行社区、园区环保主任制度,通过对环保主任的培训、日常联络、考核等方式,落实社区和园区的环保责任,将环保管理责任和重心前移,建立从源头上防控环保违法行为的共管责任机制,切实解决工业污染管控问题。
接下来,新区还将推出出租物业污染环境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措施,严格按照未批先建工业企业监管要求,各办事处、社区、国有企业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梳理和清理,达到消灭未批先建项目目的。
周辉指出,从5月份开始,我市连续迎来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查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的环保要素,督查工作对我们的环保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周辉强调,要准确把握当前生态环保新形势,形成合力,注重方法,充分借助外脑外力解决问题,从环保源头防控做起,从每一家企业引进把关做起,为新区的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