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清算信息公示
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拟推荐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车辆清算信息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新能源汽车清算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办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办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委区政府大楼310室
邮编:518118
联系电话:0755-28339245、89217429
坪山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
资金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相关稿件:
***1: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清算信息表(第二批).xlsx
***2: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清算信息表(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