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源街道办事处三防责任人有关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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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将我街道办事处三防责任人、社会工作站名单予以公示。防御和抢险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各三防责任人按照防汛防旱防风职责要求,迅速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突发灾害,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街道应急管理部
2019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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