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推动做好粤贸全球数字外贸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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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市进出口商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推动做好“粤贸全球”数字外贸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引导辖区内外贸企业上线使用“粤贸全球”数字外贸平台,充分利用数字外贸平台扩大出口规模。外贸企业在使用“粤贸全球”数字外贸平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平台运营方联系咨询。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推动做好“粤贸全球”数字外贸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77号)
汕头市商务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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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8:12: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