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对夜查发现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整治的函
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工务局、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观湖街道、民治街道、大浪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
6月22日至26日,区安委办、交通预联办联合对我区道路交通两侧路灯进行夜查,检查发现观湖街道格澜路、民治街道福龙快速路急转弯处、大浪街道美宝路、福城街道观天路左拐进观澜大道处、观澜街道观光路至碧澜路路段(往梅观高速方向)等共19处地段存在“有灯不亮”突出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上述路段因路灯未能提供照明,视野较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风险高。尤其是部分路段还存在即使“路已通车灯未亮”,但仍未及时移交路灯维保单位维保的情况(详见***)。为消除“有灯不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快路灯相关权限移交工作的进度,区安委办现对上述突出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请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工务局、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观湖街道、民治街道、大浪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按各自职责,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立即行动,对上述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同时全面梳理已通车路段未移交路灯维保权限的情况,形成台账,制定移交计划和时间节点,完善路灯维保工作,全力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特此函达。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