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
龙岗区获"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先进单位"
在1月18日召开的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会议上,龙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田夫代表龙岗区政府领取了市政府颁发的城中村(旧城)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的奖牌。
在2005年,龙岗区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政策、计划、规划、监管等四个关键环节开展城中村(旧城)改造工作,成绩突出。据统计,全年旧改总投资近4亿元,拆迁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支付补偿资金5.4亿元,建设安置面积近10万平方米;完成"上楼、上电梯"村民统建小区项目2个,在建和计划兴建的项目共15个。同是制定了《龙岗区城中村(旧城)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及配套政策包括旧改项目专家评审办法、原村民统建管理办法、旧改项目申报办文程序和旧改项目监管协议书等。
据了解,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会议还对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