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2013年第二批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合格人员信息公示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和市政府令229号《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等有关人才安居政策的规定,我局从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17日,完成了2013年度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第二批次的受理工作。经核查,龙岗区729位人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
一、公示时间及网址
公示时间: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3月28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http://www.cb.gov.cn/public/index1.aspx)。
二、补贴发放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龙岗区人才安居试点单位员工,新引进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新引进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二)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三、投诉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公示内容以及人才租房补贴工作予以监督,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投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我局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的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人才安居试点单位存在故意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试点资格。
投诉电话: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8589935(赵先生),28589933(李先生)
四、特别提示
申请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上述电话了解具体情况。需要申请复核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在公示期间,到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
***1:龙岗区2013年第一批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公示表
***2: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4年3月26日
***1:龙岗区第二批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合格人员信息公示
***2:关于龙岗区2013年第二批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合格人员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