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威尼城(第一期)房地产项目第124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东方威尼城(第一期)房地产项目第1、2、4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东方威尼城(第一期)房地产项目第1、2、4栋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和调查工作,关于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到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6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56-5523402
三、电子信箱:dmhbj@126.com
四、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邮政编码519100)
五、联系人:许工
***:关于东方威尼城(第一期)房地产项目第1、2、4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2015年12月16日
***:
关于东方威尼城(第一期)房地产项目第1、2、4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方威尼城(第一期)房地产项目第1、2、4栋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珠海市中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东方威尼城(第一期)房地产项目第1、2、4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珠海市环保局的审批(珠环建[2007]139号)。根据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该项目总投资7.2亿元,一期总用地面积110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43579.27平方米,以中高档住宅为主,共9栋高层住宅,住宅面积230503.93平方米,沿街商铺面积29942.36平方米。本次验收1栋建筑面积34485.88平方米,2栋建筑面积27575.51平方米,4栋建筑面积36670.73平方米,共98738.12平方米。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3、建设单位:珠海市中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湖心路2223号
5、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珠环建[2007]139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验收组对珠海市中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东方威尼城(第一期)房地产项目第1、2、4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基本形成了防治污染的能力。
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