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12月6日下午,龙岗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在区水务大楼八楼会议室举行,市水务局水保处处长吴长文、区政协副主席、区水务局局长赵国良、各街道办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王玉国担任组长,由区水务局局长赵国良、副局长欧阳韦伟、陈润照担任副组长的龙岗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街道办的有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负责处理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区、街道水务部门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在建的未编报和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以及2003年以来已经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进行清理,建立档案,汇总分析。对违法违规的开发建设项目分类进行限期整改、通报、组织新闻媒体曝光、投资主体限批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要求进行整改的开发建设项目要进行追踪,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以此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及公民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的自觉性,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有效解决开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问题。该专项行动至2008年6月份结束。
区政协副主席、区水务局局长赵国良在会上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二是各单位行动要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不论单位大小,只要违法,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三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作用,提高全社会的水保意识;四是加大水保监督执法的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