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光村旧村改造(二期)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光村旧村改造(二期)项目位于南山街道,南山大道以东、南光路以西、海德二道以南、创业路以北。该项目专项规划(修改)已取得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批复(深规土函﹝2016﹞1207号),项目拆除用地面积21073.3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8485.4平方米(见***1)。
项目包括一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南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岗股份公司”),该公司已就上述土地及其所属的建筑物权益与深圳市阳光华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华艺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南岗村旧村改造项目合同书》及其补充合同。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项目拆除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建筑测绘建筑面积总计59969.82平方米,权利人已由阳光华艺公司、南岗股份公司在《深圳商报》进行了5批次公示(见***2),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现所有权利人已和阳光华艺公司、南岗股份公司签订了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将其房地产的相关权益转移至阳光华艺公司、南岗股份公司,形成单一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南光村旧村改造(二期)项目实施主体拟确认为阳光华艺公司、南岗股份公司,现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2日。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网站
网址:
http://www.szns.gov.cn/xxgk/bmxxgk/qcsgxj/xxgk/qt/tzgg/
2.南山区南山街道办事处(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光村(海德二道现场围挡)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22日;
2、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4、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
联系人及电话:邓工,0755-265***96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