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关于深圳市南山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大数据审计调查的审计整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南山区审计局对南山区54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大数据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各单位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六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资产管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对部分单位部分事项进行了抽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审计。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政府物业管理规范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个别政府出租物业到期后未及时回收的问题。
深圳市康力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敏公司”)承租我中心管理的政府物业南侨花园一、二楼,租赁期限于2016年6月到期。合同期限届满后,未达成续租协议,经多次谈判,康力敏公司拒不交还房屋。2017年我中心向法院起诉康力敏公司。经过一审、二审、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审判及司法强制执行阶段,我中心已于2020年8月11日收回南侨花园一、二楼全部物业,并已于2020年8月17日将上述物业移交南山区医疗集团作为区域社康中心使用。
二、关于个别物业长时间闲置,国有资产未有效利用的问题。
近年来,南山区民生用房、办公用房较为紧缺。我中心以发挥区政府物业的社会效益,对于回收的商业物业,原则上不再继续出租,而是移交相关部门作为民生办公用房使用。西丽丽福苑辅助楼原本属于西丽医院为业务用房。2016年2月9日西丽丽福苑辅助楼租赁合同到期后,区卫计局因业务需要,有重新使用该物业意向,我中心一直与卫计局就使用物业事宜进行沟通,并口头达成一致。为发挥政府物业的社会公益效益,2017年12月,我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将该物业调配有区卫计局作为卫生监督所办公用房,并于2018年2月签订使用责任书。
根据南山区审计局对我单位提出的建议,我中心对审计报告中所提问题及建议的采纳、执行情况如下:
一、规范租赁管理,完善出租制度。一是我中心根据《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申请及分配办法》及《南山区政府物业资产运营管理细则》,落实政府物业租赁管理工作。二是流程再造,规范租赁业务办理。我中心于2020年对租赁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研究制定《南山区物业管理中心政府物业运营管理细则》。三是制定标准合同模板,明确权利义务。我中心采用了2020年1月市住建局发布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住宅、非住宅),并针对我中心管理的物业具体情况,分类拟定了标准的《补充协议》模板。自2020年1月起,我中心启用了统一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模板,对出租、装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解除等内容作出详细的约定,完善了物业出租制度。
二、健全回收物业机制,有效收回到期物业。我中心总结前期回收物业的工作经验,健全完善《租赁到期物业处置工作流程》,对于即将到期的商业物业,及时进行分析、摸底,了解承租方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同时采用“专项突破”和“法律诉讼”相结合的处置方式,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物业回收使用工作。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下,仍不能顺利回收到期物业,经会议研究后,启动法律程序回收物业。
三、充分做好调配计划,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中心结合使用单位物业需求情况,在回收的商业物业过程中,联合使用单位,做好回收物业工作。通过让使用单位提前介入,尽量做到回收物业与移交物业无缝连接,确保到期物业尽快安排使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如2020年,我中心在配合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南侨花园1、2楼物业过程中,提前与使用单位南山医疗集团沟通,使用单位参与回收物业过程,使用单位可以提前做相关设计、规划,提高物业使用效益。
南山区政府公共物业管理中心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