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召开贯彻落实相关法律督导工作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保障市民基本公共文化权益,7月3日下午,南山区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督导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廖子彬主持,区委宣传部(文体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文化馆、区图书馆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宣传部(文体局)负责人通报了近期中央对深圳市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察暗访的情况,并对各单位近期对照整改情况提出要求。随后,各街道参会负责人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作汇报。
廖子彬要求全区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尤其是基层分管文化工作领导要带头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充分认识法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依法开展工作,不打折扣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照上级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总分馆制建设和服务的相关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他强调文化系统干部要讲究工作方法,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提高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知晓率和利用率。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自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南山区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情况。区宣传文化系统每年定期组织全区文化干部到文化部指定培训基地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