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高栏港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就做好南水中心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并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免试入园的原则,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园前测试。
二、招生名额及对象
1.招生名额:小班学位 100个
2.招生对象:须年满3周岁及以上幼儿(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类别;
1.第一类: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第二类: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经珠海市高栏港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认定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
3.第三类:顶尖人才的适龄子女。这里所指的顶尖人才(以下简称各类人才)包括: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评定的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四类人才,港澳人才,留学回国人才。符合人才引进和重大企业高管照顾条件的人员子女(需提交人才引进证书,或港区投资服务中心审核并加盖公章的个人证明材料)
4.第四类:南水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为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
5.第五类:父母在南水镇拥有完全产权的固定房产(指房屋具有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6.第六类:父母在南水镇工厂企业务工或在南水镇经商的个体户。(家长需提交与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居住证、工商管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
四、招生办法
1.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珠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珠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2019-173号)的文件精神,经珠海警备区认定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报读学前教育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幼儿园。
2.根据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公安及民警子女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幼儿园。
3.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入读公办幼儿园。
4.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珠教基信〔2020〕4号文件)的精神,凡是珠海市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可以优先安排学位。
5.另凡是区属镇中心幼儿园要优先满足本镇户籍幼儿及本镇农村困难家庭幼儿、低保户幼儿入学。在满足上述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最后视学位空余情况,并严格参照《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适当招收非本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鉴于学位很有限,家长必须在幼儿园指定时间内进行预报名。对本镇户籍幼儿在同等条件下,园方将以先报先得进行学位安排。而外来务工人员则以积分原则为依据进行学位分配。
6.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及资料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7.如发现报名资料有弄虚作假的,幼儿园一概不予受理。
五、招生时间
1.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3日,下午14:00--- 16:00。
2.报名地点:南水中心幼儿园大门口处
3.学位录取公告时间:7月10日(幼儿录取名单将张贴到幼儿园正门口处)、登录幼儿园微官网、关注南水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即可查询录取名单。
六、报名所需资料
1.幼儿园根据区卫健办提供的相关资料确认人员是否属于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工作者,其子女方可享受优先入学。
2.家长来园报名时务必携带父母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孩子出生证、儿童免疫接种证、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原件一并带上,以备核查。
3.非本地户籍幼儿家长还需提供居住证、珠海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房产证、店铺工商管理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原件一并带上,以备核查。
七、办理录取、入园手续
被录取的幼儿请家长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于7月15日—17日下午14:00---16:00携带相关资料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逾期不办者将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幼儿园将作出学位补充录取工作。
八、办园情况:
南水中心幼儿园办园性质:公办园(市一级幼儿园)
南水中心幼儿园办学类型:日托制(含早餐、中餐、下午茶)
九、招生咨询电话:
6265522江主任 刘主任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中心幼儿园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