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竹街道新村社区选民登记公告
新村社区第六届居民委员会将于2014年上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凡具有选民资格的居民,请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主动前往指定的选民登记点进行选民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民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届选民资格。
一、选民资格的确定:
1.凡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居委会范围、享有政治权利的居民具有选民资格;
2.户籍在本市但不在本居委会范围的居民,符合以下条件具有选民资格: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在本居委会范围有合法固定居所、连续居住两年以上,持有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本人三年内未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的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居民,除符合上述第2点条件外,还需持有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凭证。计算参加选民登记的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年满18周岁但未办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
二、选民登记时间:
选民登记时间自2014年2月25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三、选民登记地点:
新村社区工作站:新村230号综合大楼5楼。
咨询电话:25995998
四、登记时提供证件
选民登记按照居民自愿原则,具有选民资格的居民,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进行选民登记,具体如下:
1、户籍在本居委会范围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户籍在本市但不在本居委会范围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固定居所证明、连续居住2年以上证明、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出具本人三年内未在户籍所在地进行选民登记的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居民,除提供上述2点所列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连续两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凭证。
新村社区居委会选举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