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洲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珠海市香洲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精神,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0年7月组织开展了香洲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申报评审工作。在各镇街文化站推荐、各项目保护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实地考察、评审等程序,拟命名香洲区造贝学校等4个单位为香洲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本公示在香洲区区政府网(http://www.zhxz.gov.cn/)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或意见,请于2020年8 月5日前向受理单位提出复议或意见。
异议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文化馆,地址:香洲区柠溪路284号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310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人:任世山,电话:2316204。
***:香洲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一览表
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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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