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珠海市丰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7年第88号
项目名称:珠海市丰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珠海市丰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梅华西路香洲科技工业区2372号28栋之一第一层A2厂房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三类汽车维修服务,年修车辆2000台
使用面积:530平方米
总投资:5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深圳市华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生产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焗喷漆工艺产生的VOCs,经活性炭过滤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第二时段标准要求;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两标准中排放限值较严者要求,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四)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收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五)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制订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已向我局备案。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8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78号2栋3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