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罗府办〔2010〕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五届七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径与区发改局联系。
二○一○年二月一日
深圳市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全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快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不断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持续放大“功能罗湖”效应,全力打造现代化核心城区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和高质量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新时期罗湖继续发挥改革开放“桥头堡”作用和成熟经济城区优势,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深府办〔2006〕20号)的规定及《关于印发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13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第一要务,按照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把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全面实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围绕建设现代化核心城区的目标,继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向基层基础、民计民生和重点支柱产业倾斜,在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有效突破,不断强化城区的创新能力、竞争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群众共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
编制我区“十二五”规划,应着重把握如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区域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继续发挥改革开放“桥头堡”的作用,全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勇于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全市建设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化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二)立足当前,放眼未来。以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为突破口,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着力深化体制改革,夯实发展基础,不断增强自身科学发展能力;深入总结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经验,从城区发展长远着眼,以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步为目标,全力推动现代化核心城区建设。
(三)统筹兼顾,和谐发展。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与和谐社会建设;坚持和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经济与资源、环境、人口的协调发展,保持经济发展的总量与结构、速度与效益的综合平衡,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坚持和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二、规划编制的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科学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巨大挑战和难得机遇,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措施,科学编制各类规划。在经济发展领域,以扩大内外市场需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等为重点,在社会发展领域,以提高民生福利水平、树立“法治公民”理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城区文化实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等为重点,这些领域的专项规划必须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
(二)严格编制程序。严格按照《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的规定,各专项规划按照前期工作、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公开咨询、专家论证、审批发布六个环节依序开展。区发改局对各专项规划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专项发展规划编制计划草案,报区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总体发展规划由区政府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三)加强衔接协调。一是做好与全市有关规划的衔接,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全市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在发展思路、重大项目、重大课题研究等方面与上位规划保持一致。二是做好全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在发展指标、政策措施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衔接,保证全区“十二五”规划体系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四)注重项目支撑。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十二五”规划要更加注重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的规划、培育和建设:一是在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科教文卫等领域,明确建设工期、投资估算和负责单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在产业发展领域,根据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方向,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措施,统筹规划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
(五)增强民主参与。在编制的各个阶段,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总体发展规划和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可能对人民生活、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专项发展规划,经衔接协调后,编制单位应当将规划文本的全部或有关内容发布在政府网站上并以公告等形式公开征询社会意见。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从现在起到2011年初,是我区“十二五”规划编制期。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按规定程序完成编制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具体工作进度按三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工作(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
1.成立罗湖区“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本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1),区有关单位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
2.区发改局根据各有关部门建议,对各领域拟编制的专项规划进行综合平衡后,研究提出全区“十二五”规划编制计划(***2),报区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规划思路研究,着手起草“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听取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4.加强“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宣传手段营造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氛围。
(二)规划起草(2010年2月至2010年7月)。
1.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十二五”期间总体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总体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导向、战略重点等,形成总体规划框架。
2.组织各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全区总体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要政策等。
3.全面开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专项规划基本思路,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修改上报(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
1.开展总体规划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学者、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开展“十二五”规划宣传和展示活动。
2.认真做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完成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3.根据区委确定的方针,组织起草总体规划草案,开展与其他规划纲要的衔接工作,并做好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和提交区人大审议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述安排,细化相关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好本领域的规划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保障
(一)组织协调。全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十二五”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经费保障。根据“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任务,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经费由各编制单位自筹。区发改局研究提出总体规划经费预算,经区领导小组审议后,区财政局核定并安排有关经费。规划编制单位要遵循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经费管理制度,做到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三)舆论宣传。设立罗湖区“十二五”规划专题网页,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罗湖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营造一个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氛围。开展“十二五”规划宣传和展示,组织开展学习、落实“十二五”规划活动,使规划编制活动和规划成果转化为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现代化核心城区建设的强大动力。
***:1.罗湖区“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2.罗湖区“十二五”规划编制计划
***1:
罗湖区“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按照深圳市政府关于做好 “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加强我区“十二五”规划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确保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决定成立罗湖区“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成立罗湖区“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鲁 毅 区长
副组长:倪泽望 常务副区长
黄瑞儒 区委常委、区委(政府)办主任
成 员:肖承忠 区发改局局长
朱惠添 区综治办主任
王 萍 区贸工局局长
江可志 区教育局局长
张 莉 区科技局局长
邓成林 罗湖公安分局政委
方海明 区民政局局长
叶子强 区司法局局长
罗战忠 区财政局局长
郑瑞光 区人事局局长
邹永雄 区劳动局局长
宋太平 区建设局局长
张远翔 区文化局局长
张国平 区卫生局局长
张孟兰 区人口计生局局长
陈维金 区审计局局长
邝元成 区环保局局长
徐安庆 区统计局局长
陈 武 区城管局局长
卢汉雄 区体育局局长
王 琦 区安监局局长
甘小娟 区租赁局局长
孟丽丽 区旧改办主任
曹维兴 区建筑工务局局长
王华生 区物流办主任
田 苇 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杨冬柏 黄贝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志强 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保安 桂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芝财 东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赖炳良 笋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建文 清水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章远 翠竹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学度 东晓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学怡 东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钜坤 莲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肖承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晖、全洪亮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审议“十二五”规划的相关经费预算,并对规划经费的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提出我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十二五”规划经费;联系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相关部门和咨询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编制“十二五”规划和前期调研工作,并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公开咨询、组织专家论证评审;设立罗湖区“十二五”规划专题网页,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负责“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各项日常工作。
***2:
罗湖区“十二五”规划编制计划
罗湖区“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月1日
编号规划名称牵头编制单位参与编制单位与市衔接规划完成
时间备注
一、总体规划(共1项)
1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区发改局区各职能部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2011年初按市里要求建议公示
二、专项规划(共11项)
2罗湖区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和专门专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区贸工局、物流办区发改局、统计局、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市金融、商贸流通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年7月初
3罗湖区文化及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区文化局、文产办区发改局、贸工(旅游)局、体育局、统计局、财政局市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年7月初
4罗湖区互联网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区科技局区贸工局、发改局、统计局、财政局市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市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09-15年)、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0年7月初
5“平安罗湖”建设“十二五”规划罗湖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城管局、安监局、租赁局、应急指挥中心(信访局)、劳动局、民政局、卫生局、科技局、财政局、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街道办市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市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0年7月初
6罗湖区社区建设“十二五”规划区社区建设办区社区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社区建设“十二五”规划2010年7月初
7罗湖区城市更新“十二五”规划区旧改办区建设局、发改局、贸工局、物流办、财政局、环保局、城管局、各街道办市城中村改造“十二五”规划2010年7月初
8罗湖区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发改局、贸工局、财政局、建设局、各街道办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2010年7月初
9罗湖区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区教育局区发改局、人事局、财政局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年7月初
10罗湖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区卫生局区发改局、人事局、财政局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年7月初
11罗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区劳动局区人事局、民政局、罗湖社保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年7月初
12罗湖区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区人口办区发改局、人事局、劳动局、计生局、公安分局、租赁局、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年7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