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信息公开2017年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罗湖政务网(www.szlh.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电话:25438363,传真:25438361)。
一、概述
2017年,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共同研究部署。在人员、设备等方面进一步保证和充实,各科和下属各单位明确一名同志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二)紧扣重点、主动公开信息
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工作重点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
(三) 加强审核,健全制度规范
按照区相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增强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时限的能力。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责任人,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
(四) 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我局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班,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指导,请信息中心专业技术骨干家来我局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有关规定,2017年我局各类信息公开总数522条,其中工作动态90篇,总结计划(重点工作)39篇,业务公共服务信息392条,民意征集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总结计划类、工作动态类、重点工作类和其他类。
(三)对2017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201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公开的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制度、行政事项、服务内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按省有关文件精神,增加劳动网上举报投诉平台链接,增加仲裁公告栏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7年,本局把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二级子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的方针,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2017年未接受到群众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17年全年答复网上咨询100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主要是主动公开流程还需规范,意识需要增强,质量还要提升。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继续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环节;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做到及时审核,及时公开;积极梳理公开信息,确保专人定期维护、更新,以方便公众能够阅读、查询。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努力形成干部职工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从方便公众的角度出发,充分保证数据的权威性、一致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着力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