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和评选珠海市2012年度教育教学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现就2012年征集和评选教育教学优秀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一切为了学生的终身发展
二、参评论文要求
1、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以促进每一个人的发展和教育发展为核心;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内容充实,文字通顺。杜绝抄袭和剽窃。
2、我市教育工作者在2012年度撰写或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和实验报告等均可参评。
3、参评论文须提交打印稿,统一规格(标题为小二号宋体字、其余部分均为四号宋体字;标题和内容摘要之间空两行,关键词与论文正文之间空一行,单倍行距;A4纸单面打印;页边距设置:上3.5厘米,下2.8厘米,左、右各2.5厘米),一式一份。不接受手写稿、电子邮件和整本杂志、论文集及复印件。
4、论文须设封面,注明论文类别[教育管理、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学校非职业技能类的论文归入普通教育文化科论文评审)、特殊教育、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含小学思品)、历史、地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德育、心理教育、体育、艺术教育、图书管理、劳技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等。为便于匿名审稿,不得在封面以外的任何地方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否则不予参评。
5、论文正文(评审稿)含论文题目、内容摘要、关键词、论文全文、参考文献等5部分。
三、评审方式
我市2012年度的论文评选,采取各区和直属学校、幼儿园初评,市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终评的方式进行,最终确定出市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
评选结果将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部分优秀论文将在《珠海教育》分期刊登。
四、论文数额分配
市直学校、幼儿园等共约950篇(其中:市实验中学、紫荆中学、理工学校各30篇,其他市直属学校各20篇;市卫生学校、市体育学校和市广播电视大学各3篇,学前教育60篇)
香洲区?篇 斗门区?篇
金湾区?篇 高新区?篇
高栏港区?篇 横琴区:5篇
万山区:5篇
五、论文报送时间和办法
1、区属学校教师参评论文由各区教研室统一收集分类并初评后统一报送,直属学校教师参评论文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幼儿园教师参评论文由市学前教育协会统一收集初评后报送。各单位必须同时报送纸质及电子文档(EXCEL格式)的优秀论文推荐表,按学科分类集中编排。以上材料于11月30日前送到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市教育局办公楼4号楼307室,联系电话: 2121354)。
2、参评论文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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