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
为落实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请拟于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按要求做好复工报备,满足条件方可复产复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受理时间:2月5日起,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报备
受理部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办政务服务办公室
受理方式:邮箱 ftjd_qyfcfgbb@szft.gov.cn(若市区填报系统上线,另行通知)
受理电话:83813849
受理范围: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
请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区指挥部备案,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
报备须提交材料:
1.复产复工备案表(样式附后)
2.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