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408号
各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市药品监管局各分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粤人口计育〔2009〕1号)精神,现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牵头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有关单位落实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联合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和对象
督查内容: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深卫人发〔2010〕223号)(简称《通知》)所列的工作内容。
督查对象:督查各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情况;抽查医院、门诊部、诊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通知》情况。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督查单位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现场检查医院、门诊部、诊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通知》情况。
三、督查人员组成
督查组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萍任组长,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计生宣教处处长叶江霞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7人(妇社处1人、市卫生监督所2人、计生宣教处4人)、市药品监管局1人组成。
四、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为6月29日、30日。
每半天督查1个区,共督查4个区。
督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听取区人口计生局情况汇报(20分钟)并查阅有关资料后,1个小组抽查医院、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各1个,另1个小组抽查某条街道的门诊部、诊所、零售药店。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督查结果计入2010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成绩。
(二)请各单位重视督查工作,组织力量,对本单位本系统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进行自查,认真查找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各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药品监管局把本单位本系统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采取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主要经验),市卫生监督所、市药品监管局将参加督查工作的人员名单在6月25日前报送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计生宣教处。
(联系人:王岭,电话:82001413,传真:82002379)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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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深圳市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督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