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示范点建设的通知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高新区公建局,市(区)工程质检站,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珠海中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华发人才公馆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为确保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程质量验收组织工作顺利开展,8月12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工程质量两个示范点(横琴新区地下综合管廊、珠海十字门国际会展中心)进行了检查指导,听取了唐家华发人才公馆示范点负责人的汇报,总体来看,离示范点验收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切实做好考核验收准备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示范点建设单位为第一负责人,建设、施工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牵头组织示范点建设,严格按照《珠海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点工作方案》和《珠海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点标准》(工程质量十条标准)逐一细化落实资料收集及各项工作要求。
汇报材料及PPT要体现近3年来珠海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在工程质量管理、技术、工艺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工程建设难点及重点,特别突出本工程建设特色和亮点,具有先进性和可复制、可推广。PPT要图文并茂,重点突出,语言精练。
规划路线要科学合理,沿线要看到精华内容,时间安排及各项服务工作要细致周到。
二、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高新区公建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检查指导,及时将意见向示范点建设单位反馈,并督促***整改,将各示范点建设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向市住规建局汇报。
三、市(区)工程质检站要确定各示范点具体负责人,认真对照相关验收方案和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将相关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