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9年度高栏港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常规监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编号HZ19043
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9年度高栏港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常规监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9年度高栏港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常规监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2019年度高栏港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常规监测采购项目 1项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0,000.00(元)。
2.采购编号:HZ19-043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⑥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
⑦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邮购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2382406@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0***********0182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 4 月 23 日至2019年 4 月 29 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 月13 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5 月13 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 4 月 23 日至2019年 4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俊恒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静武 联系电话:0756-7268871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1008室
联系人:曾俊恒
联系电话:0756-2600320
传真:0756-2600320
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4楼
联系人:陈静武
联系电话:0756-7268871
传真:0756-7716636
邮编:519000
发布人:珠海市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4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