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出炉414家企业被评为AAA级
笔者14日从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我市对全市一类、二类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了2009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有414家企业被评为AAA级。
据悉,为提升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形象,提高维修服务质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依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及《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粤交运〔2007〕923号),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深交〔2010〕220号),并于今年3月至5月,对全市一类、二类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了2009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参加本次考核的维修企业共2408家,其中考核评定等级为AAA级企业414家(占总数17%),AA级企业576家(占总数24%),A级企业765家(占总数32%),B级企业326家(占总数14%,其中有49家企业由于未按时提交考核材料被定为B级),327家新办企业参加评定但不评等级。具体考核结果可在市交委网站(网址:http://www.sztb.gov.cn)查询。
完善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分工
据介绍,对于此次考核,市交委认真完善考核内容,确定考核方法,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市交委大部制改革后的职能变化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新格局,市交委根据部、省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相关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具体考核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深交〔2010〕220号)和《关于开展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深交〔2010〕219号)等文件,全过程指导考核工作。
一是健全考核组织机构,成立了深圳市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委安全管理处。
二是完善考核内容,组织有关专家,对考核指标分值标准及考核内容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使考核标准更加切合我市维修行业实际情况,更加符合我市引导维修企业诚信经营、做大做强的行业管理思路,提高考核针对性。
三是明确考核工作分工,各辖区局在市交委考核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制定工作方案,对本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具体实施考核,做到责任落实。
考核与整治相结合,确保考核质量
针对我市维修企业数量多、考核工作量大、管理部门人手有限的实际情况,各辖区交通局按要求成立了考核工作小组,按比例安排一定数量专家参加考核,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各辖区交通局在实施考核过程中,一是组织考核人员学习培训,掌握考核内容标准,确保考核评分的公平性;二是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评,促进企业自我提升;三是结合质量信誉考核,开展维修市场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汽车维修市场秩序,切实为市民提供放心满意的汽车维修市场环境。
市交委在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深交〔2010〕219号)和汽车维修企业诚信问题和维修质量调查表,要求各辖区交通局将考核工作与日常的巡查检查管理工作相结合,重点整治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维修及配件价格不公开、透明等违规经营情况。明确要求各辖区交通局要围绕整治重点,切实
采取行动,建立汽车维修市场的日常检查制度,对辖区内各类维修企业的检查巡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被查处的违规、违法企业加大通报和媒体曝光力度,并按季度在主要媒体对违规企业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将违规经营企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欺诈行为、诚信问题、维修质量问题的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不得进入AAA等级。
扩大宣传,发挥考核威力
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是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市交委充分利用质量信誉这一平台机制,通过对维修企业进行全面、准确、公平、公正的评价,逐步建立起考核结果与资源配置挂钩的行业发展机制,扶优扶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对维修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最终结果,市交委通过主要新闻媒体、交通运输委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市财政、市场监督、保监和各区政府等单位,为公务车辆维修定点采购、工商年审、事故车辆维修定点采购等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此外,市交委对考核结果统一制作考核等级标志,要求各被考核维修企业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统一悬挂公示考核等级标志,鼓励市民到质量信誉等级高的企业消费。凡不按规定悬挂公示考核等级标志的,消费者可以视为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企业。对考核等级为B级的不合格企业,各辖区交通局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