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笋岗街道召开2018年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2018年11月15日下午,笋岗街道召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约谈辖区17家重要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面部署工地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会议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公共安全办主任肖日兴同志主持。罗湖区住建局监管中心主任杨永科、罗湖区安监局安全专家夏璐、笋岗街道公共安全办负责人黄建清和笋岗派出所消防民警邓梓劲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街道公共安全办负责人黄建清通报了深圳市安委办赴罗湖区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情况,针对暗访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笋岗街道积极应对,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采取翻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汇报的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隐患开展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并将整治结果报送市安委办。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后,需经监督部门复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接着,区安监局安全专家夏璐对上级开展建筑行业领域的检查要点作了总结,对接下来如何做好迎检工作作了讲解。随后,区住建局监管中心主任杨永科针对日常建筑施工领域容易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了列举,对如何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将会有带来的负面影响都作了详细的讲解。笋岗派出所消防民警针对建筑施工工地中经常发现的用电动火作业不规范、电线乱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没有临时消防水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发现较大安全隐患将严厉处罚。
最后,肖日兴副主任就近期在建工地存在施工现场无任何安全警示标识、外架搭建不规范、隐患排查无整改记录等一系列隐患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求各建筑工地必须履职尽责,认真落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日兴同志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理清职责,严格履职,提高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做好施工安全管理,不得违规作业。二是要提升建筑工地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三是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加强监督与自我排查,做到心中有底,群策群力解决辖区安全隐患问题,共同实现辖区平安。四是要积累经验,举一反三,用事故警示自己,严格执行事故通报制度,发生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给予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