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的通告
[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6-12地块规划调整申请已经2016年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审议[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6-12地块规划调整等4项议题的业务会议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法定图则情况
A908-0537宗地位于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樟坑径社区观澜高新园范围内核心位置,北靠环观南路、西接澜清二路、南至观盛四路、东临澜清三路。
根据《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该宗地涉及规划的普通工业用地(06-12地块,规划容积率3.0)116191.65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408.84平方米,其余为规划道路用地。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对《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06-12地块进行如下调整:
在06-12地块内规划东西向城市道路(红线宽度26米)和南北向城市道路(红线宽度14米),将06-12地块分割为四个小地块,其中,06-12-01用地面积24228.23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06-12-02用地面积31889.53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配建一处面积不小于3200平方米的公交首末站;06-12-03用地面积21378.92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配建一处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06-12-04用地面积24366.59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四个小地块容积率均提高至5.0,同时,地块建筑高度需满足最终确定的机场航空限高要求。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地址:龙华新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壹点楼一楼展厅。
2.龙华新区观湖办事处
地址:龙华新区建管路观湖办事处一楼。
2.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新区环观南路深圳市三一科技有限公司。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lh.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11月12日至2016年12月11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龙华新区清湖路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1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23335829,传真:23335778
***:[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法定图则06-12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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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樟坑径片区法定图则]法定图则06-12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