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五至八期劳动者法律大讲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办发〔2018〕7号)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普法计划安排和市普法办《2018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工作安排,拟定于12月初面向全市用人单位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开展“劳动者法律大讲堂”人力资源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内容
“劳动者法律大讲堂”是我局面向全市劳动者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推出的精品公益普法培训项目,主要开展人力资源保障领域政策法规的知识普及,旨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及企业经营者守法意识,促使其准确掌握、严格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并着重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素质,引导劳动者树立法制观念,主动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守法从业、依法维权。现拟于12月初开展本年度第五至八期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安排如下:
全年第五期:2018年12月10日(周一)
全年第六期:2018年12月11日(周二)
全年第七期:2018年12月13日(周四)
全年第八期:2018年12月14日(周五)
每期一天。每期安排如下:
上午(9:30-11:40):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法律解读及案例分析,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主要内容和难点;劳动合同制度与员工关系管理;劳资纠纷的风险管控与争议处理等。
下午(14:30-16:30):社会保险领域相关法律解读和实务操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主要内容和难点;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我市三层次医疗保险设计及待遇内容;工伤认定程序、工伤情形、工伤待遇和经典案例等;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劳动关系专员、社保专员、劳动者。因场地有限,每期参加培训人数为400人。
三、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一楼多功能厅。因工作日会场停车位有限,请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公交站点:深圳人才园、竹子林;地铁站点:地铁一号线竹子林站)
四、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本次培训由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具体承办。请点击下列协会培训报名网址,打开后在网页下方“在线报名”填写资料并提交,提交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后续将会有确认回执邮件和手机短信提醒。
第五期报名地址:
http://www.szhra.org/jqpx/info_24.aspx?itemid=1808
第六期报名地址:
http://www.szhra.org/jqpx/info_24.aspx?itemid=1809
第七期报名地址:
http://www.szhra.org/jqpx/info_24.aspx?itemid=1810
第八期报名地址:
http://www.szhra.org/jqpx/info_24.aspx?itemid=1811
联系人:林老师 82122346 157****9942 何老师 82122814 136****3106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