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关于沙头角街道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器材购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6年4月7日至6月12日,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沙头角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沙头角街道办)送审的沙头角街道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器材购置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得到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审计实施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审计过程中查阅了该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和报表、账册、会计凭证及合同等资料。沙头角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沙头角街道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器材购置项目经深盐发改〔2008〕77号文批准立项,计划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建设单位是沙头角街道办。
二、审计结果
该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为148,297.20 元。经审计,审定金额为148,297.20元,本次决算审计无核减。
三、其他说明事项
送审资料缺失所有设备购置合同,建设单位建议按实际付款情况办理决算。根据《区政府投资项目资产清理收尾阶段工作推进会议纪要》(盐会纪〔2009〕10号)第三条 “因缺少部分合同及财务资料,无法按规范性要求进行整体决算审计的项目……区审计局可按合同执行情况及付款凭证办理决算审计”的精神,本项目所有设备均按已付款金额计入决算。
深圳市盐田区审计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