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210088号提案答复的函
珠人社案〔2021〕47号
杨以斌等委员:
《关于支持港澳台青年在珠海创新创业就业的提案》(第20210088号)收悉。经综合市委台港澳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团市委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该提案指出了当前港澳台青年在珠海创新创业和就业方面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制定“支持港澳台青年在珠创新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采取“构建更积极的创新创业就业促进机制”“完善港澳台青年人才集聚机制”“提升宜业宜居水平”“整合两岸四地资源搭建青年交流平台”“创新实施港澳台青年参保政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打造宣传软环境,提升珠海吸引力”等七个方面15条措施,对策建议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对于我市进一步做好支持港澳台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一、关于制定“支持港澳台青年在珠创新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议
我局计划在2021年底前报请以市委办、市府办或以市府办的名义出台《珠海市支持港澳台青年在珠创业就业若干措施》,实施期限为三年,进一步加大促进港澳台青年在珠创业就业的力度。
二、关于鼓励国企带头吸纳港澳台优秀青年就业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积极推进此项工作:2021年5月,市国资委印发《关于举办2021年高校毕业生暨珠海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的通知》,要求市国有企业积极发挥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优先吸纳国内高校港澳台毕业生就业。2021年6月,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部署安排举办“2021年高校毕业生暨珠海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招聘会采用线上网络招聘和线下场地招聘的形式同步进行(华发集团三江人力资源公司为线上网络招聘,珠光集团南方人力资源公司为线上网络招聘和线下场地招聘),招聘时间为2021年6-7月。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国资部门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招聘港澳台毕业生工作。
三、关于鼓励商(协)会、高等院校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就业平台建设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出台《关于印发珠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4号),对被认定为“珠海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或“珠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经费。对“面向港澳台青年创业的平台,认定条件可适当放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抓好政策落实工作,积极培育面向港澳创业者的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支持大华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加快形成以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为龙头的“1+N”创新创业孵化格局,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入驻基地创新创业。
四、关于协同落实推进四地职业资格互认工作的建议
目前,此项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743名来自港澳地区的建筑工程、旅游、医师、社工、律师等领域专业人士,获横琴跨境执业资格。下一步,我市将扩大职业资格互认范围,重点围绕会计、税务、海事、安全生产等更广领域推进放宽港澳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限制,进一步***法律制度障碍,为人才在大湾区内流动提供便利。
五、关于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的建议
目前,我市实施了“珠海英才计划”港澳人才发展支持计划,所有人才政策全部适用港澳人才。横琴新区出台进一步支持澳门青年在横琴创新创业32条措施,给予澳门各类人才奖励和补贴优惠支持。全市累计发放澳门人才各类奖励补贴1000余万元。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实施“珠海英才计划”港澳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加快出台合作区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力争在2021年底前粤澳双方共同出台有关合作区的人才认定标准和目录、高端紧缺人才优惠便利政策措施,构建一套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六、关于落实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2019年以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印发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训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人社〔2019〕119号)、《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3号)、《珠海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明确港澳居民同等享受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就业扶持政策。2020年以来,全市共发放港澳青年各项创业就业补贴931.96万元。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计划出台《关于推动珠海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修订支持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一步促进港澳青年来珠就业创业,让港澳创业项目在内地“能发展”“发展好”。
七、关于对到珠见习、就业的港澳台青年实行最低基本工资政府全额补贴政策的建议
2020年,我市已出台政策,对在珠高校的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在珠参加见习的,每人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下一步,我市拟将16—24岁未就业港澳青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港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调整为政府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对来珠就业的港澳台青年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贴的问题,我局将在制定《珠海市支持港澳台青年在珠创业就业若干措施》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
八、关于促进四地青年全面交流、交往、交融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以“青年同心圆计划”为统揽,立足“红色记忆、国防教育、文化体育、就业创业、升学教育、乡村振兴”的“六位一体”主题交流体系,与10余个港澳地区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青年社团广泛深入互动,先后举办“中国心·粤澳情”交流活动、“珠澳同心·青年同行”珠澳青年人才研习交流营·特区故事、“‘艺’起出发·筑梦青春”首届珠澳学生文化艺术节、珠澳青年学习分享会等主题突出、青年喜闻乐见的交流活动12场次,覆盖三地青年超2000人次。同时,建立澳珠两地青联联席会议机制,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商议重点合作项目,实现两地青年交流合作制度化、常态化。下一步,我市将以促进珠港澳三地青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为主线,进一步完善粤港澳青年深度交流融合机制,开展珠港澳三地青年交流行动。组织港澳在读大学生来珠海开展实习,培养港澳青年学生来珠就业意愿。重点办好珠澳青年人才研习交流营,定期组织两地青年人才到珠海及内地其他城市开展国情体验和创新创业交流实践,联系、培养一批具有爱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青年人才。办好珠澳学生文化艺术节、“湾区青年说”等项目,促进珠港澳三地青年融入湾区发展。
九、关于加快开放港澳单牌车无需申请经港珠澳大桥入出珠海的建议
该项政策属于中央事权,我市无此权限。经了解,广东省公安厅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澳车北上”信息管理综合服务相关部门还就“港车北上”准入条件、申请材料、手续流程、系统建设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具体进度以省公安厅最新发布消息为准。下一步,我市将全力配合做好政策实施相关工作:一方面,在《广东省关于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的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后,根据上级机关部署要求,在牌证发放、车辆在内地行驶等方面研究出台便民服务举措,最大限度便利澳门居民驾驶车辆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内地。同时,研究出台澳门机动车入出内地管理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全力确保车辆在内地行驶安全。另一方面,积极配合省公安厅做好“港车北上”通行政策推进相关工作。
十、关于推出“港澳台青年安居计划”的建议
目前,在我市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专业人才类和异地务工类的公共租赁住房。另外,我市目前正在制订珠海市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届时拟为符合条件的港澳优秀青年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十一、关于整合两岸四地资源搭建青年交流平台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开展这项工作:一是在省青联指导下,依托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大横琴&BEEPLUS空间,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家园”建设工作,协助港澳台青年解决学业、就业、创业及生活上的问题。二是上线运营“珠海青年人才驿站”,为来珠就业创业的港澳台青年提供免费住宿、就业指导、政策宣讲、城市融入等“一站式”服务。三是举办“展翅计划”港澳台大学生实习专项行动(珠海)、“琴澳同心·筑梦飞翔”澳门大学生暑期横琴实习计划、第三届湾区大学生就业实习双选会、粤港澳大湾区公益性大学生就业春风行动暨空中双选会等活动,组织120名港澳台大学生到珠海实习,提供超8万个就业、实习岗位。其中“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实习就业双选会”联动粤港澳142家高校、10039家企业,提供实习就业岗位86160个,参与大学生13725人,得到央视新闻联播、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新华社半月谈、南方日报、香港文汇报、澳门日报等中央、省及港澳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和社会各方面的好评。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家园”和“珠海青年人才驿站”建设,举办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实习就业双选会”,为港澳台青年搭建更多更好的交流平台。
十二、关于创新实施港澳台青年参保政策的建议
目前,来珠工作的港澳台青年执行与本地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险参保政策。如在医疗保险方面,我市于2019年7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开展常住横琴的非就业澳门居民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2019年底,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珠海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医保〔2019〕***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持居住证的非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后可享受与我市参保人同等医疗保险待遇和管理。另外,在社会保险经办方面,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民众建澳联盟等澳门机构合作,为澳门居民提供“跨境办、一站办、掌上办”社保服务。据统计,港澳台居民在珠参保人数呈现不断上升趋势。截至2021年5月底,港澳台居民在珠就业参保人数 10455人(其中台湾居民 416人,香港居民2199 人,澳门居民7840人)。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做好来珠就业港澳台青年的参保工作,落实港澳台居民参加珠海社会保险政策,保障港澳台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待遇。同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港澳台参保人提供多渠道、更便利的社会保障经办服务。
十三、关于为港澳台青年提供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的建议
我市已出台《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对开展港澳青年、大学生就业技能实践活动,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对澳门企业委托本市机构开展在岗职工项目制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对澳门居民参加本市技工(职业)院校、在珠高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
十四、关于大力宣传港澳台青年在珠海创新创业就业的成功典例的建议
2020年以来,我市开展寻找“珠海好青年”主题活动、“青年文明号”创建等青年领域创先争优活动,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和青年集体参与活动,共6名港澳台青年获评“珠海好青年”称号(含提名)。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对港澳台青年在珠就业创业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引领和带动更多港澳台青年“扎堆”珠海。下一步,我市将树立更多的港澳台青年在珠就业创业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港澳台青年来珠海学习、就业、创业、生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冯华强,电话:2128803、13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