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水务农业综合信息2010年第58期做好堤围防护费征收协调工作推进新的征收标准实施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珠海市堤围防护费征收工作意见的批复》(珠府函〔2010〕241号)精神, 8月23日,我局召集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召开堤围防护费征收工作有关问题的协调会议,研究堤围防护费征收工作风险评估和宣传解释工作,积极推进堤围防护费新的征收标准实施。
会上,各单位对堤围防护费征收工作风险评估和宣传解释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并重点研究了大中型企业堤围防护费缴纳金额增长幅度大,外贸企业和从事专业批发商业企业的认定操作难,以及当前推进实施新征收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时间紧等问题。大家一致认为,为做好堤围防护费征收工作风险评估和宣传解释工作,组织实施新的征收标准,下一步急需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深入了解各兄弟地市贯彻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做好堤围防护费征收管理工作;二是提请市政府在9月1日前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堤围防护费征收工作的有关问题;三是加大堤围防护费征收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电视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报纸、宣传手册、电台、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堤围防护费相关法规知识的宣传,重点加强对即将出台实施的堤围防护费新征收标准的宣传力度,着力宣传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调整的原因、依据和原则,特别是对受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调整影响较大的个别企业,要会同地方税务、物价、财政和经贸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其采用主动***进行“一对一”的宣传工作,解释说明堤围防护费征收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以提高企业缴交堤围防护费的自觉性,稳步推进新的征收标准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