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屏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屏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整改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情况
(一)关于“未传达学习***关于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法规”的问题。
1.对本部门重要政策法规学习不够。整改情况:坚持在干部职工会上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局于7月12日已经组织干部职工原文学习《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和新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在以后工作中,坚持会前学政策法规。
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3月25日印发了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屏退役军﹝2021﹞8号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在以后工作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3.机制不健全。整改情况:4月16日印发了屏退役军人发﹝2021﹞15号关于印发《机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完善了党支部学习制度、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和业务学习制度(因我局没有成立党委和党组所以用干部职工会和党支部学习制度代替)。7月12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屏退役军人发﹝2021﹞22号)文件,增加制定了分析研判制度和网络舆情处置机制。
4.未按方案推动工作。整改情况:3月29日已召班子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13日、5月26日分别对涉及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分解落实责任,制定了预防和处置预案,屏退役军人发﹝2021﹞19号,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5.推动落实《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不力。整改情况: 8月6日,将清平乡三名无名烈士遗骸用骨灰盒装好后,用特殊车辆迁移至县殡仪馆存放骨灰盒专用室进行存放,待零散纪念设施迁移后在2021年12月20日前进行统一安葬。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6.未全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整改情况:4月15日已印发《屏山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屏退役军人发﹝2021﹞11号)文件,严格按暂行管理办法关心帮扶困难退役军人,解决了政策执行弹性较大的问题。
7.传达贯彻会议精神不到位。整改情况:在2021年7月12日,主要领导对2020年4月屏山县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精神进行再次传达学习,主要领导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对各类会议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学习,确保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三)关于“职责履行有差距”的问题。
8.“审核把关不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3月29日分管领导已找现任股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已于2020年12月30日追回6起共计7305元,并对前期工作进行讲评,对现在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一定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在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 已于7月27日全部上缴财政国库。
9.对乡镇服务站培训指导不经常。整改情况:4月8日召开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动员部署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以后坚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到乡镇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工作。
10.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不规范。整改情况:4月8日召开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动员部署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4月29日分管领导带服务中心主任、优抚褒扬股负责人前往11个乡镇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指导工作,规范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在5月22日,接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服务体系建设内容进行验收,目前通报均为合格。某某镇原某某村、某某村已合并现为某某村,当时由于人员更换,未及时把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匾更换到位,已于2021年6月20日前悬挂完毕。
11.退役军人信息家底不清。整改情况:此项工作在2018年12月底前集中采集,以后实行动态管理,在2021年4月6日再次通过党政网和县乡退役军人工作群已发出工作提示,再次要求乡镇认真开展信息采集,截至目前,已采集6615条,从即日起,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四)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2.班子成员分工不规范。整改情况:2021年7月12日,已印发《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屏退役军人发﹝2021﹞21号)文件,明确了脱贫攻坚、国安、审计、预算绩效管理、群团、工会等分管领导。
13.个别人员担当作为有差距。整改情况:3月30日,主要领导已对当事人开展提醒谈话,明确整改思路和方向,被谈话人作了表态性发言。
14.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整改情况:2020年11月24日,印发《机关工作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屏退役军人发〔2020〕27号)文件,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目标绩效考核进行规范管理,奖勤罚懒。4月16日,《关于印发机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屏退役军发〔2021〕15号)文件,对考勤制度、会议制度等进行规范管理。
(五)执行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15.部分记录与纪要相互矛盾,部分会议纪要未审签、不真实等问题突出。整改情况:3月10日,制定《局班子会运行规则》,对今后议事程序严格按照运行规则执行,并对前期会议纪要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情况说明。各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会签。
16.一事多议的现象存在。整改情况:3月2日起严格对议题进行审核,谁提议谁签字,杜绝今后出现一事多议情况再次发生。
17.以局办公会替代工会议事。整改情况:从3月2日起,已开展会前议题审议,工会相关事宜在工会委员会进行研究,会议由工会主席召集,由工会委员的同志做规范性记录,工会事宜必须用工会专用本记录,必要时由工会主席签字。
(六)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8.滥签责任书。整改情况:7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清理本单位所有责任书签订。在3月10日前对签订不规范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清理,已清理共计4份,已整改到位。
19.建章立制不符合实际。整改情况:2021年7月12日《关于印发
20.工作作风漂浮。整改情况:3月2日分管领导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职工个人应缴纳社保缴费共计2745.31元,已全部缴纳到位。
(七)为民服务情怀不深厚的问题。
21.服务意识不到不位。整改情况:2月25日发文到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再次要求对优抚证年检收集统一到事务局办理。3月5日,分管领导已找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通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年审优抚证“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目前, 为11个乡镇119名重点优抚对象代办了优抚证年审工作,这项工作将持续开展。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
22.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情况:3月2日分管领导对当事人两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对重发和多发的资金共计2790元,已全部退回,于7月27日全部上缴财政国库。
23.变相发放福利。整改情况:严格规范伙食费支出管理,对个人应承担费用共计2853元,已于3月10日前全部缴纳并已入账,并于7月27日全部上缴财政国库。
24.工勤人员经费超预算。整改情况:4月2日分管领导已对当事人两位同志开展履职谈心谈话。对工勤人员超预算部分问题作出了书面情况报告,单位借鉴县内其他单位同类人员管理机制,专题研究确定了保障标准(会议纪要第4期),按照会议纪要决定,严格执行目标绩效考核和住房公积金标准。
25.个别人员重复发放目标奖。整改情况:3月5日集中再次学习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开展了对相关人员的履职谈话,对重复发放资金共计7000元已退回,并于7月27日全部上缴财政国库。
二、聚焦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26.党组织书记意识淡薄,敷衍了事。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确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并接受班子成员和其他同志的监督。
27.党建职责审查不严。整改情况:3月5日分管领导对当事人开展谈心谈话,截至当日已更正支部职责内容。
28.谈心谈话等制度未落实。整改情况:2021年7月12日,主要领导坚持工作调整、人员的进出等必须开展谈心谈话,并建立长效机制。
29.党建业务不规范。整改情况:2021年4月16日印发了屏退役军发〔2021〕15号关于印发机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第6页“会议制度”对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会、领导班子会等会议制度进行了规范,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020年3月24日、2021年3月1日我局分别两次已向县委提交请示,屏退役军人〔2020〕14号、〔2021〕11号关于成立屏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的请示,现等待批复。
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0.党内监督责任未压实。整改情况:完成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党内监督任职情况专题汇报,将长期坚持。
31.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风险进行排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防控。二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审核,坚持权责一致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审核”。各类票据严格坚持“一票三签”和财务复核制度。三是4月6日局班子会再次对财经管理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进行了修定完善。四是坚持每季度开展廉政谈话制度,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持续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教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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