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本规定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

第二章 就业许可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八条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即持F、L、C、G字签证者)、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特殊情况,应 由用人单位按本规定的审批程序申领许可证书,被聘用的外国人凭许可证书到公安机关改变身份,办理就业证、居留证后方可就业。

  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就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和联合国系统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的配偶在中国任职的规定》执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许可证书和就业证由劳动部统一制作。

  第九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和就业证:

  (一)由我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二)持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三)经文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第十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免办许可证书,入境后凭职业签证及有关证明直接办理就业证:

  (一)按照我国与外国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执行中外合作交流项目受聘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人;

  (二)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中的首席代表、代表。

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省、自治区、直 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发证机关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 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

  第十三条 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本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

  第十四条 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须由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不得直接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许可证书。

  第十五条 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通 知函电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应凭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通知函电和文化部的批件(径发有关驻外使、领馆处) 申请职业签证。

  凡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交流项目书申请职业签证;凡符合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应凭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申请职业签证。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

  第十七条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

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但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续订。

  第十九条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延期手续。

  第二十条 外国人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后,应在十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公安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出境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

  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

  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在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第二十五条 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中国公安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应吊销就业证。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第二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就业证实行年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一年,应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期间遗失或损坏其就业证的,应立即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挂失、补办或换证手续。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未申领就业证擅自就业的外国人和未办理许可证书擅自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拒绝劳动行政部门检查就业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擅自更换职业、擅自延长就业期限的外国人,由劳动行政部门收回其就业证,并提请公安机关取消其居留资格。对需该机关遣送出境的,遣送费用由聘用单位或该外国人承担。

  第三十条 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外国人和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收缴就业证和许可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发证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收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中国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在内地就业按《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在中国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地区就业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

  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并报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199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人事部和公安部1987年10月5日颁发的《关于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双向转诊让妇儿重症患者看病搭直通车
  2. 三水区城市燃气配气工程(一期)监理
  3. 月桂社区退管会组织活到老学到老微信学习茶话会
  4. 佛山市三水区中心幼儿园厨房改造工程
  5. 乐平镇召开2018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
  6. 国防总检查北江大堤防汛工作
  7. 广四线南山段整治工作要常态化
  8. 大塘镇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9. 开展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工作
  10. 我局连续组织多场中科院技术成果对接交流活动
  11. 市区两级国土部门深入园区调研为园区发展送服务
  12. 我局组织到南山研究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规划设计工作
  13. 乐平镇主要领导走访慰问台资企业
  14. 区国土资源系统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15. 南山镇紧急部署第14号台风帕卡防御工作
  16. 严防死守抓防疫复工复产稳经济——何国永局长带队检查在建工地及销售中心
  17. 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吴荣华带队到西南街道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督导工作
  18. 区农林渔业局开展七一慰问困难党员活动
  19. 农业部召开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视频会议
  20. 芦苞镇开展家庭教育专题沙龙活动
  21. 中标公告
  22. 三水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告C-GD-2014-FS第03号
  23. 镇卫计局举办积分入学计生情况审核培训班
  24. 区领导到南山镇检查重阳节森林防火工作
  25. 我区开展201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
  26. 我区举办农机安全知识培训班及新型农机技术推广现场会
  27. 乐平镇四级联动督办重点工作
  2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36:33
  29. 三水水都小镇会展中心市政设施及绿化建设工程
  30. 关于云东海街道部分道路拟命名公示2
  31. 西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交接仪式在街道举行
  32. 区财政局2016年每月信息10月)
  33. 大塘镇开展国庆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34. 我区开展口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35. 佛山市三水山摩无机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36. 乐平教育强镇复评工作获省专家组点赞
  37. 白坭镇机关干部捐资认种和睦家庭林
  38. 三水区水库移民信息服务站建成通过验收
  39. 芦苞镇家庭发展促进月宣传活动
  40. 巩固维护保护利用
  41. 质量提升作用显著效应凸显
  42. 佛山亿天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43. 放心消费始于心践于行——国民消费教育体验基地宣传走进社区
  44.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宝月村远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下马岗水田耕地竞投租赁公告(第三次)
  45. 芦苞镇举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
  46. 区发展和改革局参加食品安全下基层活动周活动传授粮食食用盐鉴别技术
  47. 大塘引涌望岗支涌流域连片式污水整治工程
  48. 乐平召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
  49. 三水新闻2017年06月23日
  50. 白坭镇瑞丰几何斥巨资开展节能减排
  51. 乐平汽车站正式动工建设
  52. 三水各镇街党校挂牌成立
  53. 白坭新农村向全市标兵取经
  54. 节后企业复工率88
  55. 全力打造示范路推动城市管理全覆盖
  56. 西南工业园凤铝厂南侧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57. 南山镇亲青家园成立啦
  58. 市专项检查组到我区开展企业收储家禽产品情况核查工作
  59. 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议
  60. 云东海市监分局针对近期非洲猪瘟及权健事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61. 2019年2月22日白坭镇财政局投资评审项目公开摇号结果公告
  62. 及时响应拉网式排查防汛隐患点
  63. 白坭镇市政道路及公园附属设施提升改造修复工程
  64. 区人民医院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院战略
  65. 白坭镇组织创卫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培训
  66. 乐平镇志愿者表彰暨团队建设培训会议圆满结束
  67. 关于大塱涡涌通信产业园区涌段右岸景观提升工程的审批前公示
  68. 三水区纪委组织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
  69. 六和站10kV堤一线(3340)双回路迁改工程
  70. 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区人力资源社保局平安创建的推进情况
  71. 乐平镇召开2010年政法综治线新春团拜会
  72. 土地项目发包(出租)公告
  73. 洲边村委开展出租屋清查行动
  74. 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创前源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75. 佛山市三水五大洲石业有限公司年产石粉79万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7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05103557
  77. 心手相牵共同成长
  78. 我区召开佛山市三水区养殖水域滩涂渔业发展规划专家评审会
  79. 2018年三水工业园区揽月行动拟支持团队名单公示
  80. 2018年11月22日白坭镇财政局投资评审项目公开摇号结果公告
  81.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学校外配套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82. 广东佛山海尔冷柜智能化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83. 乐平千人环镇跑贺新春
  84. 时代廊桥花园(三期)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85. 镇委书记带队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86. 传递正能量我们义起行动——三水区阳光妈妈义教社矫人员串珠活动
  87. 教学楼天面改造工程
  88. 乐平村民议事会示范点工作获区肯定
  89. 大塘镇举行2008年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扶助款发放仪式暨心理知识讲座
  90. 西南街道两名职工喜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光荣称号
  91. 区纪委到白坭检查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
  92. 2011年度佛山市三水区中学一级教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93. 广东台一精工有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94. 乐平镇家长沙龙活动项目圆满结束
  95. 区经科局开展2016年促动工投产调研
  96. 加快工作进度冲刺年底目标——西南街道召开美丽文明村居工作推进会议
  97. 诵读国学经典弘扬廉洁文化
  98. 区公路局学习贯彻三水区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99. 团镇委组织开展企业篮球友谊赛
  100. 2017年11月24日佛山市三水区区级政府投资评审项目公开摇号的公示